5月4日上午,因治污不力,臨沂市蘭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王玉傑 、羅莊區高都街道黨工委書記張浩在臨沂市環保局接受公開約談。蘭山區義堂鎮因空氣品質連續3個月位於後3位,被掛牌督辦。
近日,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臨沂大氣辦)發現,市轄五區35個街鎮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臨沂市蘭山經濟開發區2017年3月、4月,分別位於34位、33位,連續2個月位於後3位;羅莊區高都街道2017年3月、4月,分別位於33位、35位,連續2個月位於後3位。此外,蘭山區義堂鎮因2017年2月、3月、4月,分別位於35位、35位、34位,連續3個月位於後3位,被掛牌督辦。
同時,臨沂大氣辦後督察發現,臨沂蘭山經濟開發區存在磨紙廠污染治理設施不配套,旋皮廠燃用木板下腳料,有機廢氣直排,洗沙廠、石子廠、空心磚廠、石子廠揚塵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羅莊區高都街道存在工業企業物料覆蓋不嚴、水泥製品作坊污染、燃煤鍋爐反彈、石子廠清理取締不徹底、道路揚塵污染、木炭廠污染、沙場污染、煤場污染等環境問題。
約談要求,臨沂蘭山經濟開發區和羅莊區高都街道要持續鞏固燃煤鍋爐清理成果,市轄五區禁用10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擅自恢復使用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並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對後督察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環保手續不全、污染治理設施不配套或沒有污染治理設施的要立即停産。結合“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對轄區內的小型企業和加工作坊進行全面排查,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相關手續不齊全,或者污染治理設施不配套、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按照“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産品、清除設備)標準,依法堅決予以關停取締。
約談還指出,掛牌督辦期間,蘭山區要對義堂鎮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新、擴、改建設項目(廢氣治理和提標改造的治污項目除外)實行限批。義堂鎮環境空氣品質連續3個月退出後3位,可向市大氣辦申請解除掛牌督辦,市大氣辦將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
約談還要求,5月15日前,臨沂蘭山經濟開發區要將整改方案報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5月20日前報送整改落實情況。5月21日後,如仍存在上述問題,嚴格按照《臨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問責辦法》和《關於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獎懲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啟動問責程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