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綠地上澆灌大片混凝土 竹園綠地又被惡意破壞》一文,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隨後臨沂市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積極行動,目前已經找出毀綠的違法單位。19日,市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下達《城市園林綠化苗木賠償費繳納通知書》後,該單位沒有回應,24日,記者又跟隨市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工作人員及市園林局陷泥河工作人員一起來到該違法單位,該單位仍然無人簽收繳費通知書。
事情要從4月3日説起。3日一大早,臨沂市園林局陷泥河管理所工作人員發現,陶然路與臨西十一路交會處竹園綠地被嚴重破壞,有四五百平方米。隨後,工作人員立即撥打了市民服務熱線12345,銀雀山街道工作人員及城管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查看。
根據現場查看,工作人員認為這是惡意行為,破壞綠地後澆灌了混凝土,又打了鋼筋,像是準備立大型廣告牌。
此事經過沂蒙晚報報道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積極行動,經過半個月的調查,鎖定違法單位為臨沂聚眾廣告傳媒有限公司。4月19日,市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等單位聯合執法,向該單位下發《城市園林綠化苗木賠償費繳納通知書》,當時該廣告公司僅有一名工作人員在,該工作人員看到通知書後聲稱要給領導彙報,然後就失蹤了。無奈之下,執法人員只好將《城市園林綠化苗木賠償費繳納通知書》張貼在該廣告公司總經理辦公室門上。
24日,記者隨市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工作人員來到臨沂聚眾廣告傳媒有限公司,還是只有一名工作人員在場,該工作人員聲稱不是該廣告公司的員工,他只是幹業務的,聯繫不上公司領導,沒有權利簽字。市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工作人員撥打該公司辦公電話,也一直停機。
根據《臨沂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及《關於調整城市綠化補償費收費標準的復函》之規定,市園林局對該公司作出繳納城市園林綠化苗木賠償費33050元的決定。第一次通知書是限定該公司于4月21日前到市園林局園林執法監察二中隊接受處理,可該違法公司至今也無人出面。“我們希望聚眾傳媒拿出積極的態度解決這件事。”市園林局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室工作人員介紹。
據市園林局工作人員稱,近期踩踏、擅自開口、佔用綠地、砍伐苗木等現象時有發生,非常令人痛心。根據《臨沂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對於違法行為除責令停止侵害外,還應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城市綠化靠大家,個別市民及企業急需提高護綠、愛綠意識,保護我們的城市家園。”市園林局工作人員呼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