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東營10月17日訊 季海濤,男,1981年出生,大學文化程度,于200年12月份到東營市河口區司法局工作,先後在局辦公室、宣教股(區普法辦)任職,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在山東勝利通海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為期兩年的挂職鍛鍊。2012年12月份回局辦公室任職,次年3月份到新戶司法所主持全面工作,兼任新戶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儘管年輕,但他已以旺盛的體魄和活力在基層司法行政戰線上奮戰了10年,3年來無懼酷暑寒霜穿行在新戶這片擁有75個行政村、26000余人口、面積738.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敢於擔當,苦累疑難衝在前
2005年,剛畢業的季海濤,懷著滿腔熱情投入到司法行政戰線上來。從辦公室熟悉工作環境,到普法辦幹宣傳教育工作,他便愛上了法律。偶然一次參與區裏接訪工作,他更是與調解結下了不解之緣。為儘快進入角色,他沒日沒夜的狂補法律知識、猛學調解技能,得空就向同事、領導、前輩請教、探討,自身法律素質迅速提升,調解業務更加熟練。於是,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季海濤又身兼數職,他既是領導的秘書,又是普法的骨幹,更是調解的能手,事無巨細,責無輕重,苦累疑難,他都能勇衝在前、一肩挑扛。
2010年11月份,區裏抽調各單位工作人員到企業進行挂職鍛鍊,局領導又推薦他參加。季海濤不負眾望,通過層層選拔,已優異的成績通過了到企挂職幹部考核,被組織分配到山東勝利通海集團有限公司挂職總經理助理職務。到公司後,他又是從頭學起、做起,早到晚退,加班加點,僅僅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就熟悉了企業的各項工作。2012年,公司的下屬單位著手開發房地産,又把他安排到項目部負責法律事務和項目管理制度建設。習慣了蹲辦公室和搞事務性工作的他,一下子轉崗做技術,剛開始確實不適應,但這也激發了他那一身硬氣和一股子韌勁兒,愣是用了20多天圓滿完成了公司領導安排的全部任務。其中的艱難困苦難以想像,但他卻説得簡單,“因為什麼都不懂,我就用了兩天看書翻資料,然後跑了兩個建築隊的四個施工場地盯了半個月,回來一比對,然後,就行了”。
2013年,局裏調整工作崗位,新戶司法所需要一個負責人,因為新戶鎮地處河口區最西北,位置偏僻,條件艱苦,而且司法所的業務開展不是很順利,人選成了問題。春節剛過,局領導就把季海濤叫到辦公室,徵求他的意見。當時,他的孩子才不到3歲,剛上幼兒園,家裏老人身體不好,妻子又是獨生子女,三個家庭四個老人一個孩子都需要他們夫妻兩人照顧。領導跟他談話時,也告訴他回去跟家裏商量一下再給答覆,但他聽了後,只是低頭想了不到半分鐘,就對領導説,“不用商量了,我去”。晚上下班回家後,季海濤便與妻子和家人説了此事,面對妻子的疑問和家人的不理解,他只説了句“總得有人去幹,我也不能辜負領導的重托”。妻子聽後,並未再多説什麼,而是以行動表示了支援,這讓他心裏更加的愧疚。但他卻將這當做了領導和家人的期望,更加堅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2013年3月1日,躊躇滿志的季海濤到新戶司法所任職,去譜寫屬於他的輝煌篇章。
在新戶,領導們眼中的這位年輕的小夥子既是參謀,又是良將。新戶鎮是東營市最偏遠的鎮,人員構成複雜,曾一度是農村矛盾複雜、“三訪”問題突出的不穩定鄉鎮。為搞好穩定工作,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鎮黨委政府便把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的重任放到司法所、壓到季海濤的肩上。於是,哪有棘手的問題,哪有疑難的信訪案件,哪就會出現季海濤的身影,仰仗著他那三寸舌、兩條腿,硬是擺平了件件麻煩事,莊莊疑難案。僅3年來,他參加政府決策9次,提出法律意見31條,解決各類疑難問題68起,平息群眾集體陳情29起,調處化解矛盾糾紛121起,贏得了鎮領導和廣大群眾的稱讚。除了築牢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季海濤還承擔起了鎮政府和各個村委會甚至群眾的合同“把關者”和法律事務的“諮詢師”,“找小季看看”、“讓小季去吧”幾乎成了領導的口頭禪,“到司法所找季所長”、“讓季所長給支個招兒”也是很多群眾在簽訂民間合同和遇到法律問題時提起的第一個念頭。
心繫百姓,腳踏實地為群眾排憂解難
季海濤性格正直,公道正派,從事司法行政和人民調解工作以來,他始終把群眾的利益、他人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放在第一位。他具有很強的宗旨意識,他常説:“我的一切是黨和人民給的,只能奉獻不能索取,才無愧於人民,才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多年來,他積極預防、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
2014年2月份,新戶鎮某村劉某在租用的新戶市場郭某建在新戶集貿市場顯耀位置的三間房屋內經銷摩託生意時,不慎失火,除造成劉某本人13萬元重大損失外,還燒燬了租用的郭某的三間房屋,當時劉某一家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劉某一度想喝藥自殺,一死了之。不僅如此,房主郭某又將救火時劉某放到郭家另一院內的6輛二輪和3輛三輪摩托車扣留,從而雙方在房屋損失賠償上發生糾紛。於是,他就組織涉案兩村的村幹部以及雙方親屬介入,做了大量説和工作,但終因雙方要求差距太大而未達成一致。得知情況後,他又花了兩個晚上的時間到當事人家中調查了解詳細情況,然後邀請有關人員組成調解庭,進行調解。在對當事雙方認真講解法律法規和做好雙方思想工作的基礎上,終於達成了由劉某賠償郭某2.8萬元經濟損失的協議。這時劉某傾家蕩産已無力歸還賠償款額,於是他主動為劉某提供了5萬元的貸款擔保,鼓勵他繼續經營。劉某感激地説:“多虧所長你,是你給了我活著的勇氣和生活經營的援助,一輩子我也忘不了你”。
2016年2月份,新戶鎮某村楊某因新建房屋,需拆除孫某租賃和新建的幾間房屋,雙方因拆除補償及邊界等問題發生糾紛,楊某到司法所請求幫助。季海濤結案後,立即到當事人雙方所在村幹部和住所地鄰居調查了解情況。原來2008年孫某租賃了楊某一塊空地,孫某在新戶鎮原供銷社大院西側經營快餐生意,由於生意不錯,需擴大快餐店面積以更好地經營,孫某在原有的房屋後承租楊某的土地上新建了3間房屋,楊某未置可否。租用土地由孫某每年向楊某支付租金,租金由開始的200元逐漸漲至現在的2000元。2015年底,楊某一家人因兒女成人、房子不夠住,想建新房,需要用到已租給孫某的空地,雙方因賠償數額差距太大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逐漸起了矛盾。了解情況後,他便帶著同是家住新戶市場的東村調解員郭翠平,共同做雙方的工作。考慮到孫某做生意,他們只能晚上8點鐘以後再去,經過近兩個月的勸説,雙方初步達成了調解意見,案件終於迎來了曙光。那段時間的苦和累,用郭翠平的話説就是“跑斷腿、磨破嘴、使碎了心”。然而,事情卻沒有按照想像的美好發展,就在即將簽署調解協議的前一天,楊某在和朋友吃飯時被激了幾句,感覺自己“吃了大虧”,於是4月26日上午,楊某在未取得孫某的同意下,找人墊房臺並拆除了孫某已建的廁所,雙方矛盾進一步升級,孫某報警。經此事後,當事人雙方是你講法他也不聽,講理更是不通,調解工作又回到原點。見此情況,季海濤當機立斷,既然軟的不行,咱就上硬的。他便聯合派出所民警,組成了警民聯調調解庭,組織當事雙方“硬調解”。他在庭上只講法律法規,安排派出所民警講治安處罰、講侵權責任,又安排村調解員在一旁説情啦理,經過重重施壓、亮情解法,雙方再一次向著公平、公正的調解協議邁進。當季所長最終的一聲調解錘音落地,當事雙方終於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畫押,這也標誌著這起調解週期長達2個月的糾紛案件圓滿解決。
創新思路,人無我有,人有我優
俗語説得好:“眾人划槳撐大船”,“眾人拾柴火焰高”。多年來的人民調解工作經歷告訴季海濤,面對多種利益格局並存,矛盾糾紛紛繁複雜的當今社會,農村人民調解工作僅靠司法所的幾個人是無及於事的。只有由幾百、幾千、幾萬人組織龐大的專職隊伍才能奏效,才能扭轉農村人民調解工作人少力小的被動局面。並且,他更清楚地認識到,如果農村人民調解工作解決不了一個“工資報酬”的問題,要説人民調解的組織落實和工作落實等一系列問題,那只能是紙上談兵。對此,季海濤看在眼裏,急在心裏。他不停的到局裏給領導提建議、出思路,在局領導的爭取下,《關於建立大調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被區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2013年文件下發後,面對區級財政和鎮財政1:2配套解決村級人民調解員工資報酬的問題,因為新戶鎮有75個行政村,每個村全部配套的話,鎮財政壓力很大。見2013年的工資發不下來,他又著急了。於是,他又是局裏找領導協調、又是找鎮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彙報,最終引起了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自2014年開始,村級人民調解員工資報酬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標準執行。解決了“錢”的問題,他便又著手解決“人”的問題。2014年,在村“兩委”換屆啟動前,季海濤便早下手籌備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換屆工作,又開始了新一輪的“逐村跑”。他先是通過每個村的村幹部和部分村民談心,側面了解現任調解員的個人威望、工作開展等情況,又全方位打聽村裏有沒有更合適的調解員人選,經過1個多月的調查了解,掌握了第一手資料。那段時間,鎮領導叫他回鎮上安排工作的時候,也都會開玩笑的問一句“又到村裏打聽人去了嗎?”。詳實的一手資料,與平時的工作績效考核情況一對比,換屆的“稱”就打好了“定盤星”,新戶鎮率先出臺了《關於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換屆選舉的實施方案》,比省裏的方案早了近一個月。一切似乎都朝著預定的目標前進,然而在村“兩委”換屆完成後,由於“站隊”和“用人”的問題,難免會出現新班子干預村民代表推選的現象,於是他又想出了“新招兒”,要求每個村調解員換屆推選時必須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現場督導。經過全所同志的努力,只用了13天就完成了全鎮75個村調委會和調解員的換屆選舉,不僅解決了村級人民調解工作有人幹事、有人管事的問題,也使村級調解隊伍的整體素質邁向了新的高度。
農村合同監管歷來是農村事務管理工作的棘手問題。比如,有些農村發包項目程式不合法,村幹部 “越俎代庖”、“暗箱操作”;還有的合同簽訂不規範,“口頭約定”、“君子協議”,而且管理不規範,時有農村合同丟失現象,群眾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群眾意見較大,時常引發群體性事件。自2006年新戶鎮率先開展農村合同監管工作以來,農村項目發包和合同管理問題逐漸得以解決。2011年,區紀委牽頭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集體經濟事項法制化管理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了農村工程項目招標、合同審簽管理等工作。該文件前期的起草工作,就是由季海濤完成的。到新戶任職後,由於新戶鎮延續了2006年以來的合同監管模式,與區紀委文件規定的要求有所不同,他便根據區裏的要求,結合新戶的經驗,健全完善了農村集體經濟事項法制化管理的審批、招投標、審簽合同、監督履行、檔案管理等各項流程和環節,使得該項工作得以進一步規範運作。連續多年來,新戶鎮未出現一起因村幹部暗箱操作、違規安排等現象,真正實現了讓權力在陽光下行使,有力維護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大局。2015年以來,市、區領導多次到新戶司法所調研農村集體經濟事項法制化管理工作,鎮紀委也把該項工作作為村級黨風廉政建設亮點工作在全市觀摩推廣。今年上半年,市紀委領導在調研時對當地黨委政府領導説:“你們把農村集體經濟項目發包和合同簽訂工作都監管起來,讓懂法律的司法所去落實這項任務,既杜絕了腐敗滋生的土壤,保護了我們的村幹部,又為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架起了一座連心橋,為農村穩定樹起了一面堅固的防火牆。”
這些年的辛勞,徵得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季海濤任職以來,新戶司法所連續3年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年終綜合考核中位列第一名,他本人也多次受到市、區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並被山東省司法廳授予“全省優秀人民調解員”榮譽稱號。
回顧過往經歷,季海濤感慨萬千,當人們問他累不累,怨不怨時,他從容地説:“能為黨委政府把好關,能為人民群眾辦點實事,能得到領導的肯定和人民群眾的滿意,我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