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坐飛機玩手機 違者擬最高罰5萬元

2016-08-10 10:04:42 來源:新華網 作者:郝少穎 責任編輯:朱益民 字號:T|T
摘要】日前,中國民用航空局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規定,嚴禁在航空器內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吸煙,強佔座位、行李架,堵塞、強佔值機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口等行為。如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將處5萬元以內罰款。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民用航空法律制度,日前,中國民用航空局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嚴禁在航空器內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吸煙,強佔座位、行李架,堵塞、強佔值機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口等行為。如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將處5萬元以內罰款。而此前罰金規定僅為500元至1萬元

  民航法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該法修訂主要圍繞完善民航業發展機制、加強航空安全管理、放鬆經濟性管制、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通用航空發展、運輸憑證現代化、修改運輸責任制度等方面,對78個法律條文進行了修訂或刪除,新增24條。

  民用航空安全保衛工作關乎公眾利益,是民用航空活動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徵求意見稿專門增加了民用航空安全保衛一章,共10條,明確了安全保衛工作原則、機構職責、安全檢查、安全保衛方案、非法干擾行為等原則性內容。徵求意見稿規定,空中警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職責,制止航空器內威脅民用航空飛行安全和秩序的行為,保護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和財産的安全。安檢機構及其人員依法有權對旅客、行李、貨物和郵件進行安全檢查。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14種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除了在航空器內禁止使用手機、吸煙、搶佔座位、值機櫃檯外,還包括劫持飛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在航空器上或機場扣留人質;強行闖入航空器、機場或者航空設施場所,衝闖航空器駕駛艙,強行攔截航空器;非法將武器、危險裝置或者材料帶入航空器、機場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單位;謊報險情、製造混亂、散佈諸如危害飛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機場或民航設施場所內的旅客、機組、地面人員或者公眾安全的虛假資訊;盜竊、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航空器設備以及機場內其他航空設施設備,強行打開飛行中航空器應急艙門等。

  實施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罰款金額可以增加到5萬元以內。

  為什麼飛機上不能使用手機?民航專家表示,飛機在高空中是沿著規定的航向飛行的,整個飛行過程都要受到地面航空管理人員的指揮。在高空中,飛行員一邊駕駛飛機,一邊用飛機上的通信導航設備與地面進行聯絡。飛機上的導航設備是利用無線電波來測嚮導航的,它接收到地面導航站不斷發射出的電磁波後,就能測出飛機的準確位置。如果發現飛機偏離了航向,自動駕駛儀就會立即自動“糾正”錯誤,使飛機正常飛行。當行動電話工作時,它會輻射出電磁波,干擾飛機上的導航設備和作業系統,使飛機自動操縱設備接收到錯誤的資訊,進行錯誤的操作,引發險情,甚至使飛機墜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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