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價格由誰來定?
其實,這已不是“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門票。2015年6月,張家口市物價部門召開聽證會,當時提出每人80元的收費標準引起不小爭議,物價部門表示收費暫緩,這也讓人們難免認為其中有利益問題。而今年為何繼續要收費?
對此,張家口市回應稱,去年由於收費主體定位不準以及基礎設施不完善,所以暫停收費。目前,“草原天路”已經成為了市級風景名勝區,明確草原天路的所有權歸屬政府,收費主體就是政府。
輿論也質疑,為什麼去年由市物價局進行物價認定,今年卻由縣物價局認定?對此,張家口市回復稱,張北縣作為擴權縣,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能夠進行認定。“草原天路”現成為了市級風景名勝區,已經修建完成的132.7公里草原天路歸屬張北,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市政府將管理許可權的主體下放到張北縣。所以由張北縣物價局進行物價認定,合理合法。
然而,記者查閱《河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發現,第三十五條規定,風景名勝區門票價格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制定。風景名勝區門票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為什麼去年定價80元,今年定價50元,兩個定價不一致?張家口市回復稱,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政府收取費用不以盈利為目的,去年由於收費主體定位不準,核算中附加了利潤,今年剔除了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