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旅遊大巴導遊座位設置不當而造成導遊人員傷亡的事件頻發。為保障導遊安全執業,國家旅遊局與交通運輸部于4月11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導遊專座等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旅遊客運車輛需設置“導遊專座”,各地要立即督促旅行社及旅遊客運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對旅遊客運車輛“導遊專座”設置。
通知要求,旅遊客運車輛需設置“導遊專座”。“導遊專座”是指旅遊客運車輛在提供旅遊服務時,為導遊人員設置的專用座位。“導遊專座”應設置在旅遊客運車輛前乘客門側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側位置;旅遊客運企業在旅遊服務過程中,應配備印有“導遊專座”字樣的座套;旅行社制定團隊旅遊計劃時,應根據車輛座位數和團隊人數,統籌考慮,遊客與導遊總人數不得超過車輛核定乘員數。
通知指出,旅遊客運車輛需確保車內逃生通道順暢。自2016年8月1日起,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營運客車不得在車廂內任何位置設置折疊座椅,在用營運客車的折疊座椅不得使用。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開展客車等級評定時,不再對客車折疊座椅進行核定。車內通道不得堆放行李和其他障礙物,逃生裝置要定期維護、標識清晰,確保正常使用。
通知強調,旅行社及旅遊客運企業需加強導遊和司機的安全教育。旅行社應要求導遊熟悉旅遊行程計劃,在車輛啟動之前與司機充分溝通行車路線、停靠站點等,避免在行車過程中影響司機正常駕駛;導遊應自覺係好安全帶,避免站立講解,並配合司機督促遊客係好安全帶。旅遊客運企業應督促司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運輸管理法律法規,不超員、不超速,安全文明駕駛,行車之前播放《遊客安全乘車溫馨提示》宣傳片,提醒遊客閱讀安全須知,提高安全意識。鼓勵導遊和廣大遊客對不按規定設置導遊專座等不安全行為進行舉報。
通知還強調,各地旅遊主管及交通運輸部門應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督促旅行社及旅遊客運企業開展自查自糾,並加強對旅遊客運車輛“導遊專座”設置及安全運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於未落實通知要求的旅行社和旅遊客運企業,要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旅行社,旅遊客運企業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服務;逾期未予整改的旅遊客運企業,旅行社不得租用其旅遊客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