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著教授的活,拿著農民工的工資,擔負著全團保姆和心理醫生職責,隨時面臨各種危險……”這是業界對導遊的評價。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持有導遊證的人數約80萬,但4萬億的旅遊市場規模分給導遊群體的寥寥無幾。記者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旅遊市場競爭加劇,導遊生存狀態急劇惡化,“三無問題”(無合同、無工資、無社保)、“兩黑一差”(黑導購、黑購物點、服務差)時時困擾著他們,酸甜苦辣迫切需要社會傾聽、關注。
低價團食宿交通費竟由導遊墊付
今年春節前夕,一則西雙版納地接導遊因購物問題斥責遊客的視頻在網路曝光,“白吃白喝白住,你們問心無愧?”視頻中,大聲咆哮的女導遊和大巴車上沉默的遊客形成鮮明對比。2月1日,當地旅遊部門對事件作出處理,涉事導遊何某被吊銷導遊證,組團的旅行社被吊銷經營許可證。
按照規定,自處罰之日起,何某3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導遊證。她告訴記者,自己從1999年開始做導遊,做了17年,沒有一起投訴,還被評為過西雙版納的優秀導遊。
“旅遊産品有很多種,遊客既然選擇了低價團,也應支援我的工作。”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何某表示並沒有強迫遊客購物,行程結束後也沒有對她進行投訴。“導遊的工作是承上啟下,遊客住什麼酒店,用什麼餐,我們沒有決定權。我只是一個小導遊,也是個受害者。”
“現在的旅遊有自己的遊戲規則,若不是先搭錢進去,沒有哪個導遊會去計較那幾百塊錢。”調研過程中,多位導遊、領隊告訴記者,近年來,中國旅遊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從業者越來越多,加之線上旅遊通過“燒錢”搶佔市場,低價競爭在所難免。
“組團社用低價吸引遊客,再按人頭賣給地接社,地接社有‘賭團’的性質,先墊付了交通、酒店和餐飲費用,通常這筆錢就要由導遊先墊付。”從事出境遊近10年的導遊王宇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歐洲30人團為例,出發前導遊就要先墊付人頭費、當地酒店稅費等近4萬元。“不交這筆錢就領不到活,能不能掙回來、賺多少,全靠導遊的‘本事’了。”
自己給自己發工資、交社保
4年輾轉3家旅行社,胡偉還是在第3個“本命年”到來之前提交了辭呈。從業十幾年來,胡偉始終堅信會“幹不動導遊了”再離開,但兜兜轉轉,起起伏伏,“這幾年行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導遊首當其衝,一切的負面結果仿佛都要由我們買單。”他説。
胡偉是導遊專科出身,在他印象裏,導遊要學的是歷史、文化、外語以及如何通俗有趣地為遊客講解。“入行後才發現,導遊要學的是怎麼‘忽悠’遊客買東西、收回扣,別‘白忙乎’好幾天,最後讓同行、司機都看不起。”
採訪中,胡偉刷著“朋友圈”:“這個去年離職了,那個也準備不幹了,都説活兒難接……”這幾年他看到很多為導遊呼籲工資、社保的文章,旅遊法也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規定都有,但很難執行。”他有些無奈。
記者在多地調研時發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遇到法律規定的情況,一些旅行社反倒要求導遊自繳一大筆錢,成了“自己給自己發工資、交保險、納社保”。“導遊只能個人繳納33%的養老保險,這反而加重了導遊的負擔。”在雲南省騰衝縣,當地旅遊局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很多旅行社都採用彈性用工制度,平時有三四個導遊,一到旺季就通過簽訂臨時的勞務合同吸納二三十名導遊。很顯然,這些導遊的薪資、福利等基本保障難以實現。”北京市旅遊委副主任王粵認為,導遊行業難以轉變為“幸福行業”,帶來很多問題。
改變管理體制:自由執業公開競爭
數據顯示,旅行社組織或接待的國內旅遊人次雖逐年增加,但其市場比重卻在逐年下降,2010年至2014年,其佔比分別為5.71%、5.19%、4.87%、3.95%和2.8%,自助遊、散客化趨勢越來越明顯。
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日前表示,2016年導遊管理體制將從行政化、非流動、封閉式管理向市場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轉變,並取消“導遊必須經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規定。
中青旅質監合規部總監李廣説,導遊自由執業從供給側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旅遊服務和産品,不僅能滿足當前的消費需求,也能進一步挖掘出更多個性化的旅遊需求,有利於激發市場潛力。
業內人士認為,放開導遊自由執業,相當於允許導遊幹個體戶,這實質上是讓導遊有權與旅行社公開競爭,直接提升了導遊與旅行社之間的議價權,倒逼旅行社保障導遊的收入。
三亞導遊李永泉認為,導遊、遊客與旅行社是個平衡的三角關係。導遊可以選擇遊客,遊客也能挑選導遊。這意味著導遊要攬到更多的活,就必須追求口碑效應,提高服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