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求情不成耍起無賴,最終沒逃過處罰
遇交警查車,李某某遞出殘疾證。
昌邑市北孟鎮的李某某沒有駕駛證,他竟開著已經報廢的大貨車跑運輸。被高密交警查獲後,李某某百般耍賴,還誣陷交警打人,想用這種方式逃避處罰。最終,李某某被處以罰款4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大貨車被強制報廢。
沒有駕駛證,開著報廢車上了路
8月10日7時許,高密交警大隊闞家中隊交警在闞家鎮下海路巡邏時,發現一輛大貨車車牌號碼與車廂上的放大號碼不一致,立即上前檢查。交警發現,該車前擋風玻璃上張貼的年審、強制保險、環保標簽只到2012年,遂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稱自己沒有駕駛證。交警要求駕駛員到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對方拒不配合。交警耐心勸説了20多分鐘,該男子才慢慢下車。
駕駛員李某某表示,他今年40歲。交警查詢發現,這輛大貨車初次登記時間為2007年7月,從2012年以後再未年審。根據相關規定,該車到今年7月31日應該強制報廢。
從交警口中得知自己面臨的處罰後,李某某跪地求情,稱上有老下有小,妻子還有病,希望給予照顧。交警立即扶起李某某,告訴他照顧是可以的,但車輛必須強制報廢。一聽這話,李某某不幹了,躺到地上大喊:“交警打人啦!”
誣陷交警打人,賴在辦公室不走
李某某鬧了20多分鐘,見交警不吃“這一套”,徑直上了中隊長辦公室,嚷嚷著自己被交警打傷,脫掉鞋子躺在了沙發上。任憑中隊長怎麼勸説,他就是不起來。無奈之下,工作人員撥打110.
接警後,高密市公安局闞家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李某某躺在二樓的走廊上。李某某稱,他讓交警打得腰疼、腿疼,起不來了。民警立即查看了交警的執法記錄儀的音視頻,還對李某某身上的傷情進行查看,發現交警沒有毆打他的行為。民警告訴李某某,他的這種過激行為,屬於擾亂單位秩序,情節嚴重的可以行政拘留。李某某感到再這樣鬧下去,自己更沒有“好果子吃”,終止了這場鬧劇。
最終,李某某被處以罰款4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大貨車被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