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了解到,2016年教育部將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將安排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2%的招生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山東省62個縣(市、區)的考生可享受“高校專項計劃”,淄博市沂源縣符合條件的考生可踴躍報名。
據悉,經教育部同意,山東省省級財政困難縣及中西部地區和沂蒙革命老區的部分縣(市、區)納入高校專項計劃,我市只有沂源縣位列其中。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高校專項計劃”考生報名的截止日期為4月25日,考生需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據了解,“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的報名資格,包括戶籍地、居住地、學籍等審核工作(其中居住地以公安戶籍資訊中住址欄為準)由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有關市教育局負責考生資格復核工作。山東省教育廳通知要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嚴格落實招生資訊“十公開”要求,及時將“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居住地資訊分別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有關市教育局要將公示無異議考生名單于5月6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後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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