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國地稅在聯合徵收稅款中,創建了“一窗通辦”、“一併徵收”、“一齊補繳”的“三個一”合作徵收模式,運作兩個多月來,成效明顯。
借力聯合納稅服務,淄川國地稅實現了前臺業務“一窗通辦”。辦稅服務廳是區局合作徵收稅款主要場所,淄川區在前期合作的基礎上,對申報徵收等環節進行了統一規範,實現了雙方辦稅服務廳常規業務“一窗通辦”,在徵收增值稅的同時,一併徵收附加稅費,實現了“一站式”的國地稅合作。
通過堵塞增值稅代開發票環節管理漏洞,實現稅款“一併徵收”。由於所有辦稅服務廳均已實現“一窗兩機兩系統”的辦稅模式,在代開增值稅發票前,一併徵收國地稅全部稅費。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地稅合作規範2.0》的相關要求,自3月份起,進一步簡化代開發票流程,讓納稅人填報一張申請表,就可以按規定申報繳納代開發票環節的增值稅及地方稅費。今年以來,共代開發票348份,徵收增值稅35.34萬元、附加稅費4.59萬元、個人所得稅11.67萬元。
此外,淄川國地稅還實行評估稽查成果共用,實現查補稅款“一齊補繳”。國地稅雙方在實施納稅評估、稅務稽查過程中發現的納稅人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通知對方,實現資訊共用、檢查結果共用,並督促納稅人依法繳納所有應補稅款。對於國地雙方歷史數據,集中進行梳理,對於應補未補稅款由國地稅雙方共同催繳。經核查,在地稅已辦結案件中未發現國稅部門應徵稅款,國稅已辦結案件中已補徵入庫附加稅費3.45萬元。對於新實施評估任務、稽查任務,國地稅雙方在定案時應及時傳遞給對方,屬共同應檢查戶的實施聯合檢查,屬單方實施檢查的應及時傳遞資訊,共用檢查結果。(記者 姜瑞麗 通訊員 閆盛霆 王標 孫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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