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一市民在中央生活城租套房遇倆房東 租房期限未到被轟

2016-01-12 10:25:49 來源:大眾網 作者:鄭波 責任編輯:閻家鵬 字號:T|T
摘要】1月11日,家住奎文區東方名苑小區的趙女士反映,她通過城區一家房産仲介在中央生活城租了一套房子作為辦公室,租期為一年。沒想到半年後,趙女士聯繫租給她房子的張先生準備交下半年的房租時,卻聯繫不上了。元旦假期後,辦公室被真房主租給了別人。租房期限未到就被轟了出來,趙女士交的1600元押金和剩餘的700多元水電費也沒了著落。

  1月11日,家住奎文區東方名苑小區的趙女士反映,她通過城區一家房産仲介在中央生活城租了一套房子作為辦公室,租期為一年。沒想到半年後,趙女士聯繫租給她房子的張先生準備交下半年的房租時,卻聯繫不上了。元旦假期後,辦公室被真房主租給了別人。租房期限未到就被轟了出來,趙女士交的1600元押金和剩餘的700多元水電費也沒了著落。

  趙女士告訴記者,2015年6月份,她通過房産仲介在中央生活城租了一套147平方米的房子作為辦公室,約定租期為一年。“租房時我要求看房子的房産證,出租房子的張先生沒能提供出來,後來房産仲介的工作人員通過微信給我發了一張房産證的照片。”趙女士説,她發現上面業主的名字並不是張先生。

  趙女士發現問題後,向仲介工作人員提出了疑問。“當時工作人員跟我説,業主是張先生的親戚,委託他全權代理,讓我放心就行。”趙女士説,她覺得有仲介做擔保,應該沒什麼問題,就跟張先生簽了租房協議。

  隨後,趙女士向記者出示了租房合同。記者看到,合同寫明租期為一年,房租半年一付。2015年11月份,趙女士給張先生打電話,準備交下半年的房租,電話卻打不通了。

  “元旦假期後,我們到辦公室上班時,發現有人搬了進去,他們直接把我們轟了出來。”趙女士説,後來,她通過房産仲介把房間裏的東西取了出來。“我們租房時還交了1600元押金,還預交了1000元的水電費,目前還剩700多元。”趙女士説。

  隨後,記者跟隨趙女士來到幫她租房子的房産仲介。工作人員王先生表示,他們近日一直在聯繫張先生,但手機一直提示關機。

  同時,王先生表示,當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張先生簽字的後面還特意加了個括弧,裏面寫著代字,表示房子確實是轉租的。隨後,記者跟隨工作人員來到奎文區北國之春小區張先生家中。張先生的妻子告訴記者,丈夫一個多星期前回老家了,“我也好幾天聯繫不上他了,等我聯繫上他,會儘快讓他還錢”。

  趙女士説,根據合同,租期未滿就不租給她了,張先生需雙倍賠償押金。但考慮到實際情況,只要張先生返還押金和水電費,她就不追究了。張先生的妻子錶示,爭取第二天就把錢打給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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