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記者了解到,按照省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我市研究決定,對納入市級行政權力清單管理的部分行政權力事項進行調整,取消10項,新增84項,調整16項,下放12項,共計122項。
經研究決定,我市將市級有關行政權力事項調整情況予以公佈,取消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對在收費年審中發現有違規違紀問題單位的處罰等10項。新增對價格監測所報送數據的審查核實、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審核轉報、對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處罰、對出租或者擅自轉讓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的處等84項。調整勘查設計企業資質初審、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初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初審、技能技術與産品應用認定等16項。下放對違反《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處罰、對違反《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處罰、對違反《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處罰等1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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