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攔飛機被拘 無知還是“任性”?

2016-09-19 14:09:06 來源:新華網 作者:李東標 責任編輯:朱益民 字號:T|T
摘要】不論遇到何種情況,都要堅守道德和法律底線,用合理、合法方式表達自身訴求,切勿將個人利益綁架在公共安全之上,當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近日,在北京首都機場上演了一齣鬧劇。一對夫妻因為誤機闖入機場控制區,試圖阻攔飛機出港,逼迫機場開艙門。航空公司和機場相關負責人到場勸説無果,最終二人被機場人員控制,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強行闖入停機坪的事例在國內機場並不鮮見。在此之前,就有航空公司因為天氣等原因延誤航班,後續應對又欠妥當,結果惹了眾怒,一些乘客憤而走上跑道攔飛機。然而,在這起事件中,兩位乘客完全由於自身原因誤機,而後做出不理智的攔機行為,著實讓不少人為之愕然。

  首先,乘客貿然阻攔飛機,不僅缺乏安全意識,而且有損公德。在停機坪上,女旅客一直試圖阻攔飛機正常起飛,不但阻攔行李車,甚至站在飛機下面阻止飛機進入滑行跑道,一旦發生意外,輕則傷己,重則可能會引發嚴重飛行事故,危及其他乘客安全。

  與一般的交通工具相比,航空飛行器更加強調安全性。為了保證安全,飛機都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倘若空中飛機飛行空間飽和,就會限制其他飛機繼續起飛,只能等待有剩餘空間時再起飛。

  實際上,由於這兩名乘客的不理智行為,造成航班比計劃時間耽誤了20分鐘,不僅耽誤機上其他乘客寶貴時間,還可能會連累其餘航班延誤,導致更多乘客為這種魯莽舉動“買單”。

  由此來看,兩名乘客的“任性”之舉,是置其他乘客利益於不顧,既不利己,也顯得不夠厚道,也正因此,輿論才會一邊倒地譴責乘客。

  其次,阻攔飛機還暴露出了乘客法治觀念淡薄,甚至是以身試法。據報道,事件發生後,航空公司和機場相關負責人趕到事發的停機坪與兩名乘客進行溝通,但是並沒有明顯效果。後來,警方嘗試接近女性旅客,該女子“情緒激動”,這説明對於違法行為,兩人尚未有清醒的認識。

  《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説到底,乘客敢於阻攔飛機,要麼是因為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無知者無畏;要麼是由於漠視法律法規,將其視作兒戲,根本不當回事。如果是前者,表明其法治觀念相當淡薄,急需進行法律常識的大掃盲;對於後者,除了依法予以嚴懲,還有必要增強外在約束力,比如將此類乘客列入航空“黑名單”,限制其乘機;納入信用不良記錄等。

  兩名乘客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這給人以警醒:不論遇到何種情況,都要堅守道德和法律底線,用合理、合法方式表達自身訴求,切勿將個人利益綁架在公共安全之上,當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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