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天然氣今執行“新氣量”二檔氣每月提高15立方米

2016-11-15 09:32:18 來源:大眾網 作者:吳慧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自從11月15日起,臨沂執行“新的氣量”標準,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準執行,即每立方米2.20元。

  記者從臨沂市物價局獲悉,自從11月15日起,臨沂執行“新的氣量”標準,二檔氣每個月提高了15立方米。

  經價格聽證會充分討論,並報經市政府同意,臨沂市物價局決定對城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階梯氣量進行調整。自11月15日起執行調整後的氣量標準。居民用戶每月用氣量劃分為三檔,氣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檔:用氣量每戶每月20立方米及以下,氣價不變,仍執行每立方米2.00元;第二檔:用氣量每戶每月20——80立方米(不含20)調整為用氣量每戶每月20——95立方米(不含20),價格在第一檔氣價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40元;第三檔:用氣量80立方米(不含80)以上調整為用氣量95立方米(不含95)以上,價格在第一檔氣價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1.00元。

  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準執行,即每立方米2.20元。對持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證、特困證的用戶,超出一檔用氣量以上的,按每立方米2.20元執行。

  此次調整實施範圍為臨沂市城區管道供應天然氣的居民用戶。階梯氣價按年度為週期執行,全年分檔氣量按月度氣量標準乘以月份計算,執行相應分檔的氣價標準。

  臨沂市物價局要求各天然氣經營單位要按照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有關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務品質。

  市、區物價部門將加強對天然氣銷售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對不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價格等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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