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畜牧局、財政局日前聯合印發《臨沂市2016年財政促進金融支援畜牧業發展創新試點方案》,繼2015年後再次運用中央財政資金1000萬元,在全市繼續開展財政促進金融支援畜牧業創新試點工作,主要採用財政貼息、保費補貼、擔保費等方式,發揮金融工具杠桿作用,積極推動財政、金融政策對接融合,撬動更多金融資本投入畜牧業發展,為全市畜牧業健康發展注入持續動力。
符合條件的養殖場、貧困戶要及時向當地縣區畜牧、財政部門申報貸款、利率、保費等情況。經市畜牧局聘請第三方專家組審核、市財政局復核,並面向社會公示後,財政部門將於每年的5月、11月兌付補貼資金。
《方案》堅持“政府扶持,市場運作;突出重點,統籌協調;嚴格標準,規範運作;因地制宜,大膽創新”原則,重點扶持大宗畜禽、特色品種養殖企業和養殖場戶在規模化養殖場建設及飼料採購等方面信貸需求和畜牧保險業務的開展。扶持對象必須在非禁養區,並取得畜牧養殖備案、動物防疫條件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以充分利用財政資金,建立引導養殖場戶規範化發展的政策導向,形成倒逼機制,鼓勵養殖企業在規範中運營、規範中提升的行業氛圍。同時結合國家扶貧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優先予以支援。
《方案》提出,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在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和保險新發生的利息、保險費、擔保費等融資成本進行所有綜合補貼:其中貸款貼息補助資金原則上不低於總補助資金70%;綜合補貼標準控制在利息、保險費、擔保費總成本50%以內;利息、保險費、擔保費所有綜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建檔立卡登記在冊的貧困戶貸款綜合補貼標準,可放寬至總成本60%以內。貸款貼息主要對2016年5月10日以後實際發生的貸款利息(貸款機構須為各大商業銀行、經保監會批准有融資資質的保險公司,貸款合同須在中國人民銀行市級分行信貸業務管理終端能夠查詢到),貸款利率按年利率最高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30%。保費補貼主要對2016年5月10日以後參保的,未納入中央政策性保險範圍但能促進銀行放貸、對支援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有重要作用的商業性畜牧業險種,保險費率按保險監督監管部門批准的費率執行。
擔保費補貼主要針對2016年5月10日以後在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中在省確定的中國人民財産保險公司、中華聯合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産保險公司、安華農業保險公司、泰山財産保險公司、中國平安財産保險公司、太平財産保險公司、中國人壽財産保險公司8家畜牧業保險承辦公司購買保證保險的新産生的擔保費進行補貼,補貼的擔保費率最高不超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