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5起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被通報

2016-04-07 13:42:44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張澤華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4月5日,淄博市張店區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多名當事人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網山東魯中4月7日訊 (記者 張澤華)記者從廉政張店獲悉,4月5日,淄博市張店區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多名當事人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開除黨籍處分。

  據了解,張店區紀委通報的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分別是:

  1、傅家鎮營子村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2年至2014年,傅家鎮營子村在建設樓區道路、綠化和垃圾清運過程中,使用白條、收款收據作為原始憑證支出費用。傅家鎮黨委給予營子村黨支部書記馬基剛黨內警告處分。

  2、房鎮鎮高南村原黨支部委員石強、原村委委員劉波購買、使用虛假發票問題。2013年,石強、劉波購買和使用虛假發票從中牟利。張店區紀委給予石強、劉波開除黨籍處分。

  3、房鎮鎮北黃村違規發放獎金福利問題。2014年至2015年,房鎮鎮北黃村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給村兩委成員發放獎金、福利。房鎮鎮黨委給予北黃村黨支部書記王立合黨內警告處分。

  4、中埠鎮郭家村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09年12月,郭家村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用於舊村改造收支業務,並大額支付現金。中埠鎮黨委給予郭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郭法河黨內警告處分。

  5、灃水鎮張一村黨委委員、報賬員趙紅亮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1年3月至2014年12月,趙紅亮未按規定及時將部分建設項目收據報送灃水鎮農村財務代管中心,導致該村出現賬賬不符問題。灃水鎮黨委給予趙紅亮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張店區各級黨員幹部要以通報的典型問題為戒,嚴守黨紀,廉潔履職。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作風建設。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繼續加大查處和問責力度,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導致“四風”問題突出、出現嚴重腐敗案件、影響惡劣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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