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山東省將以農村義務教育學區為單位,每個學區原則上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面向縣域內中小學教師公開競聘。近日,省教育廳印發通知,要求農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人員聘用工作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
農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聘用人員應具備四項基本條件,包括愛崗敬業,具有奉獻精神和高尚師德,在教師中享有較高威望,深受學生愛戴;教書育人成績顯著,精通業務,在本學科教育教學領域特色鮮明,在本縣(市、區)有廣泛影響;教育教學改革效果明顯,尤其在立德樹人、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獨到見解,具有較高的指導意義和推廣價值;在教育課程改革方面起到示範作用,具有培訓、指導鄉村教師的能力,在培養、帶動青年教師工作中貢獻突出。農村學校特級教師的遴選,在市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進行。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選拔聘用實施方案,面向縣域內中小學教師,組織公開競聘,確定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辦理崗位聘用手續,頒發崗位聘用證書。
據介紹,山東省將建立農村特級教師庫,實行動態管理。2016年底農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聘用工作完成後,統一納入全省農村特級教師庫,以後每年12月底調整名單、及時更新。農村特級教師實行崗位考核,日常管理由任職學校負責,崗位職責考核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實行任期制,一般每個任期3—5年,任期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可以參加下一輪崗位競聘。
通知明確,將農村特級教師納入省級教師培訓計劃,優先推薦參加國培計劃、省級萬名骨幹教師培訓工程、薄弱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項目等。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農村特級教師津貼待遇。期滿未能續聘、調離農村學區一線教學崗位或達到退休年齡的,不再享受相關待遇。(記者 李子路)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