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持續增長動力。圍繞解決重點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加快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供給體系的品質和效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效能。繼續大力削減行政審批事項,注重解決放權不同步、不協調、不到位問題,對下放的審批事項,要讓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開展證照分離試點。全面公佈地方政府權力和責任清單,在部分地區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家職業資格,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深化價格改革,加強價格監管。修改和廢止有礙發展的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佈查處結果。
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企業信用資訊統一歸集、依法公示、聯合懲戒、社會監督。大力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實現部門間數據共用,讓居民和企業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簡除煩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眾有更平等的機會和更大的創造空間。
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業創新潛能。著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提高實體經濟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
一是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援行業領軍企業建設高水準研發機構。加快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再建設一批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建設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
二是發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網際網路+”集眾智匯眾力的乘數效應。打造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臺,構建大中小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創客多方協同的新型創業創新機制。建設一批“雙創”示範基地,培育創業服務業,發展天使、創業、産業等投資。支援分享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讓更多人參與進來、富裕起來。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假售假行為。
三是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縟節。實施支援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措施,完善股權期權稅收優惠政策和分紅獎勵辦法,鼓勵科研人員創業創新。大力弘揚創新文化,厚植創新沃土,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充分激發企業家精神,調動全社會創業創新積極性,匯聚成推動發展的磅薄力量。
著力化解過剩産能和降本增效。重點抓好鋼鐵、煤炭等困難行業去産能,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援,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環保、品質、安全等手段,嚴格控制新增産能,堅決淘汰落後産能,有序退出過剩産能。採取兼併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産清算等措施,積極穩妥處置“僵屍企業”。完善財政、金融等支援政策,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於職工分流安置。採取綜合措施,降低企業交易、物流、財務、用能等成本,堅決遏制涉企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