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局長、黨組書記陳充出席發佈會。 記者 張立乾/攝
降低服務業用電用氣價格 減少支出約150億元
近年來,山東省物價局認真貫徹省政府《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積極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有力促進了服務業快速發展,為推動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
去年以來,山東省物價局先後兩次啟動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推動服務業用電價格下降,利用煤炭價格下降空間,完善電價機制。電價降價空間大部分用於降低工商業電價,全省每千瓦時平均下調7.22分。目前,我省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水準居於全國20多位。通過這兩次降價,年可減少全省工商業電費支出136億元,其中減輕服務業用電負擔28.6億元。
同時,降低服務業用氣價格。去年,山東省物價局將非居民用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同時進一步擴大供需雙方價格自主權,將非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政策調整後,年可減輕交通運輸、商業、供熱等天然氣用戶負擔30億元以上。
通過及時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減輕用戶電費負擔。自2014年7月份起,縮小服務業峰谷電價執行範圍,全省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場、超市、餐飲、賓館、冷庫等無法避峰用電的企業,停止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涉及企業64萬戶,年可減少電費支出約4.6億元;自2015年7月起,縮短尖峰電價實施時限,將尖峰電價政策由全年執行改為每年6、7、8月份實施,將峰、谷時段電價浮動比例由60%降至50%,即由原來4倍峰谷價差縮小為3倍,政策調整後,用戶電費負擔年可減輕約4億元。
山東省物價局還持續深入開展收費清理,年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80多億元。其中去年將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壓縮一半,涉企項目僅保留石油、天然氣綜合服務費1項,停徵49項涉進出口環節收費,取消8項電子口岸收費,降低33項收費標準,年可減輕企業負擔39多億元。
建立公佈行政事業、經營性服務、涉企、涉進出口、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5個清單”。對服務業發展實施扶持性價格政策。在全國率先實現服務業用電、用氣、用水、用熱與工業同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