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山東省定價目錄》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新修訂的《山東省定價目錄》將於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新版《目錄》中,省管藥品、重要農産品、公共事業和服務領域等127個定價項目全面放開,改由市場定價,全省97%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將由市場形成。
山東省涉韓入漁漁船有了“硬杠杠”
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涉韓入漁漁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入漁的鋼質漁船要求須滿焊船名號,定位設備、射頻標簽須正確安裝並正常使用。船上未安裝衛星定位、AIS設備或者設備故障以及射頻識別標簽狀態不正常的,經整改合格後方可申請入漁資格。《辦法》要求加強漁船動態監管,對所有進入韓方專屬經濟區漁船的作業航行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實時監控漁船動態,達到科學管控涉韓入漁漁船的目的。《辦法》要求在入漁漁船上安裝攝像設備,可對我漁船在韓方水域生産、航行及韓方檢查情況進行全程記錄,對及時掌握入漁資訊、保障漁民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辦法》強化了入漁前監管。漁船獲得入漁資格後,由省、市、縣三級漁業執法機構聯合逐船對漁船船用通導設備安裝使用情況、職務船員及安全救生設備配備情況、取證設備安裝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合格後方可發放涉韓入漁許可證、標誌牌。否則,予以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不予發放。
山東省信訪條例:明確信訪受理範圍
2016年1月1日起,《山東省信訪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我省第一部全面規範各級國家機關信訪工作的基礎性、綜合性法規。《信訪條例》按照“訴訪分離、分類處理”的原則(條例第4條)明確了各類國家機關的信訪受理範圍。為解決信訪渠道入口過寬、“包治百病”的職能錯位,條例從正反兩個方面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