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搭飛機出行的旅客,很多都受到過航班延誤的困擾。近日,交通部發佈《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航班在始發地因天氣、突發事件、管制等“非承運人原因”延誤或取消,産生的食宿費用由旅客自己負擔。而由於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或者取消的,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2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在遇到航班延誤時,請旅客耐心等待(65.7%)、告知旅客航班延誤原因(58.7%)、積極為旅客簽轉(33.7%)是比較常見的做法。對於《規定》中“非承運人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産生的食宿費用由旅客自己負擔”這一條,52.6%的受訪者認為有“霸王”味道。對於航班延誤的原因。
20.1%受訪者經常遇到航班延誤,63.2%受訪者偶爾遇到
調查中,27.2%的受訪者經常乘坐飛機,65.2%的受訪者偶爾乘坐,7.6%的受訪者不乘坐飛機。其中,20.1%的受訪者乘坐飛機時經常遇到航班延誤,63.2%的受訪者偶爾遇到,16.7%的受訪者沒遇到過。
在深圳某科技公司工作的徐靜由於工作原因經常要乘飛機出差。“航班延誤是經常發生的事情,延誤時間在一個小時以內的我都能接受,但延誤時間很長就會不耐煩。”徐靜説,有一次等了很長時間,好不容易通知上機,在機上還要繼續等,等了近兩個小時才起飛。機艙裏非常悶,有人帶了幾個月大的嬰兒,被悶得直哭。
在貴州工作的張鄲陽老家在山西,每逢節假日都會乘飛機往返。張鄲陽表示,春節期間航班多,一般都會延誤。有一次快過年才回家,下午5點的飛機,一直到淩晨1點多才起飛。“一到機場被告知已經延誤到7點,到9點的時候,陸續有乘客去詢問,航空公司最後在晚上11點的時候安排乘客去附近賓館休息,夜裏起飛的時候,給每位乘客退款100元”。
在遇到航班延誤時,航空公司一般是怎麼做的?調查中,請旅客耐心等待(65.7%)、告知旅客航班延誤原因(58.7%)、積極為旅客簽轉(33.7%)是比較常見的做法。其他還有:為旅客安排免費食宿(30.2%)和為旅客提供經濟賠償(14.4%)。另有8.8%的受訪者指出航空公司不作為。
“一般等待時要是恰逢飯點,航空公司都會給大家發盒飯,並廣播通知乘客耐心等待,但通常航班延誤資訊是不透明的。”徐靜表示,有幾次都是把乘客逼急了,相關人員才出來解釋。“那次我們在飛機上等了近一個小時,也沒有人告訴我們為什麼等。後來有乘客去詢問,才被告知是等待起飛的飛機太多,只能等總指揮臺協調航班飛行”。
調查顯示,航班延誤時,44.7%的受訪者基本可以知道航班延誤的原因,42.5%的受訪者偶爾能知道,12.9%的受訪者不知道原因。
解決“航班延誤”問題,62.4%受訪者建議為旅客提供多種服務方案
對於《規定》中“非承運人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産生的食宿費用由旅客自己負擔”這一條,52.6%的受訪者認為有“霸王”味道,45.9%的受訪者認為剝奪了旅客原有權利,43.0%的受訪者認為會加重旅客與航空公司的矛盾。
此外,還有23.3%的受訪者感覺會刺激航班延誤保險服務的完善,21.1%的受訪者認為符合國際民航慣例,20.9%的受訪者表示便於各家航空公司創新服務,11.2%的受訪者認為不好説,還要看各家航空公司的具體方案。
中國民航大學民航發展政策與法規研究中心主任劉光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規定》是以《民用航空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為主要依據的,同時借鑒了美國、歐盟相關民航法規規章,這有利於我國航班正常工作規定與國際先進做法保持一致,促進我國航班正常管理水準的提高。
張鄲陽認為,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出發之前乘客是可以預見的,也可以查看。但是其他原因就不清楚了,是不是承運人原因,旅客是被航空公司告知的。“也就是説,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是由航空公司自己説了算,旅客無法查證”。
航班延誤的原因應該怎麼界定?調查中,50.2%的受訪者認為應由第三方機構評定,21.3%的受訪者贊同由航空公司評定,21.2%的受訪者希望由航空管理部門評定,7.2%的受訪者不清楚。
北京市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會長董念清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一般情況下,延誤資訊是由航空公司來發佈,但是航空公司的消息一般來自空管部門。“根本不允許發佈錯誤資訊。如果不是這方面原因而説是這個原因,航空公司會受到相應懲治,這在民航內部是有規定的”。
董念清説,資訊渠道不暢,發佈不及時,同時缺乏公眾認可的第三方權威機構統一發佈資訊,導致公眾會誤解。
解決好“航班延誤”這一問題,62.4%的受訪者建議為旅客提供多種服務方案,化解矛盾,58.5%的受訪者建議制定統一結算標準,大力推行“無障礙簽轉”,51.8%的受訪者希望加強對航延原因的分析和事實的公佈,39.2%的受訪者希望積極探索航班延誤保險等救濟途徑,33.4%的受訪者建議承運人制定並公佈運輸條件,並在購票環節中明確告知,22.6%的受訪者認為要鼓勵旅客理性維權,通過司法程式解決問題。
徐靜建議,經常乘坐飛機的乘客最好購買延誤險,如果延誤超過兩個小時,會得到一些賠償。此外,機場也要提升營運能力,儘量減少飛機排隊等造成的延誤。
徐靜認為,有些不可抗的原因不好解決,但是要資訊透明,溝通順暢,告訴旅客延誤的真實原因。每隔一個時間段,廣播通知目前的進展,不能讓旅客無限期地等,感覺摸不著頭腦。“如果條件允許,航空公司最好能提前通知,比如告訴旅客航班要延誤了,可以晚些到機場”。(王品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