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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邵峰晶:完善大數據立法 推動數據共用與監管

稿源時間:2016-03-05 10:23:41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gaojing
【摘要】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青島大學副校長邵峰晶在接受齊魯網記者專訪時表示。邵峰晶研究大數據已經二十多年,但是如今卻面臨諸多發展瓶頸,大數據的法律保護缺失成為面臨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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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青島大學副校長邵峰晶接受齊魯網記者專訪

  齊魯網北京3月4日訊(特派記者 張偉 扈楓 劉錦怡 張帥)“如今大數據已經成為重要的戰略資源,對國家治理能力、經濟運作機制、社會生活方式都産生重要影響,所以大數據的發展也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重視。”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青島大學副校長邵峰晶在接受齊魯網記者專訪時表示。邵峰晶研究大數據已經二十多年,但是如今卻面臨諸多發展瓶頸,大數據的法律保護缺失成為面臨的主要問題。
  
  大數據普及與發展中面臨的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得不到想要的數據,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數據其他一切都是空談。“我們做科研項目,到最後想把數據拿來測試時,發現根本得不到數據。”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邵峰晶認為是我國缺乏從數據採集到分享的機制。“一是沒有數據共用機制。二是有數據,但是數據在前期採集過程中不連續,價值不高。”
  
  邵峰晶舉例,前不久,國內藥店反對阿裏雲健康參與藥品監管電子碼的推廣,成為社會關注焦點。“藥監電子碼是一個典型的案例,藥店之所以不想讓阿裏獲取數據,是擔心自己的數據被第三方機構用作他用,背後的原因是沒有專門監管大數據使用的政府機構或第三方,而追根揭底,則是因為沒有法律來對大數據使用做出明確的規範。”邵峰晶直言不諱。
  
  邵峰晶告訴記者,她研究大數據已經二十多年,但在研究過程中卻麻煩不斷。“最近我的團隊做了一個關於赤潮的國家海洋公益課題,但因為得不到其他機構的數據分享,最後只能自己動用衛星重新採集數據。”邵峰晶無奈地説,在她看來,數據不“共用”,數據産業就無法發展。
  
  因此,邵峰晶建議,通過立法將大數據定位智慧財産權的一種,對數據的界定、採集、歸屬權進行明確的法律界定和規範,實現“科學、合理、安全”的數據共用。“大數據到底是財産,還是公共資源,如果理不清楚,社會各方還是不願意提供。”
  
  邵峰晶在提交的議案中,明確建議制定《大數據資源保護法》,解決數據共用中存在的問題。她認為大數據是一種智慧財産權,應該按照智慧財産權法律保護的思路,來解決大數據採集過程中,遭遇的如何保密的問題。哪些資源能採集,哪些不能採集。另外資源性質不同,有的是公共資源,有的是商業資源,也可能個人資源,應該在法律中界定清楚。“我們應該根據性質不同,給採集者和被採集者的權利鑒定清楚,採集後,數據歸屬也要界定清楚。”
  
  邵峰晶表示,大數據資源內容繁多,現行法律沒有規定統一的認定標準和認定機構,缺乏操作性與備科學性。因此需要成立大數據資源鑒定委員會或專門的管理組織,行使與大數據資源有關的裁定權利。“立法中,應該明確各類大數據資源採集的邊界,比如不得採集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數據。”邵峰晶認為,若政府引入第三方機構採集數據,應該通過設置相應的監管機構,來確保數據採集機構的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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