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召開 。(山東臺記者 韓苗苗 攝)
齊魯網2月25日訊(山東臺記者 韓苗苗 郭鵬)第一次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今天在濟南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了第一次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精神,回顧總結了全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分析形勢任務,交流經驗,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法院副院長張愛雲出席會議並講話。
張愛雲指出,近年來,全省法院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依法審結了一批環境資源類案件,審判職能作用日益突出。2013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理涉及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285件,2272人受到刑事追究。審理涉及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10695件,及時制裁環境侵權行為。審理環保行政案件8809件,監督和支援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環境資源保護職責。環境公益訴訟穩步推進,已經受理7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數量居全國第二位,部分案件在全國也具有較大影響。環境資源審判機構、配套制度和審判機制不斷完善,理論研究成果豐碩,很多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當前,大力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是落實生態保護法律法規的重要環節,是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面。全省法院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推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不斷實現新的發展。
張愛雲要求,要牢固樹立保護優先,維護環境權益,堅守法律底線,預防、懲處和修復並重,綠色惠民、保障公眾參與等現代環境司法理念,努力解決與綠色發展不一致的思想認識問題。妥善審理好環境侵權和自然資源案件,合理分配舉證責任、準確判定因果關係、正確適用歸責原則,特別要加強對大氣、水、土壤污染及農村環境侵權案件的審理,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依法有序推進環境公益訴訟,適度從寬把握原告資格審查標準,及時受理符合條件的公益訴訟,逐步建立符合公益訴訟特點的審判機制,探索恢復性裁判、行為保全以及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基金等制度。健全規範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程式,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建立完善人民法院審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具體程式,依法支援檢察機關開展試點工作,確保改革順利實施。要全面推進審判專門化建設,加快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機構、職能設置和審判團隊的專門化建設,並將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主要工作目標逐步加以完善。要按照最高法院統一機構名稱的要求,將已設立的專門機構統一命名為“環境資源審判庭”,將環境與資源類民商事案件統一歸口審理。
會上為濟南歷城區法院、青島城陽區法院、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微山縣法院、蘭陵縣法院等五家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授牌。青島、東營、德州中院及微山、蘭陵縣法院主要負責同志作了典型發言。與會代表還就省法院《關於加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判工作、服務保障全省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進行了討論。
全省各中級法院分管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副院長、負責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業務庭庭長、五家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法院主要負責人和環資庭庭長、山東法官培訓學院環境資源司法教研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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