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被曝光老賴
多種手段治理“老賴”
二道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姜楠説,判決通知書在裁定中早已寫明期限,因個案不同所以在期限上有所不同,有3日、5日、15日等,同時註明如逾期不履行所産生的後果,如被拘留、罰款及納入失信人名單等。但是,經判決之後,逾期仍拒不執行的,根據案情會按著“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這些都是現有的法律法規針對‘老賴’的辦法。”姜楠説。
如果大螢幕上公佈的“老賴”對此事仍無動於衷怎麼辦?姜楠説,現在來看,在大螢幕上公佈帶來的最終效果是否明顯,還需要時間檢驗。如果這些債務人不積極聯繫法院,不主動還款或説明情況,法院除運用上述依法手段外,也專門召開了針對標的額較小的案件的辦理會議,“小額執行案件辦理會議紀要”提出,對5萬元以內的,標的額小的債務人,會適當依法簡化辦案程式,結合《財産申報制度》以及失信名單發佈來限制高消費等措施,特別是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作為重點打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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