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還有同事成為“貸款擔保人”
因不認同扣發工資告知書內容,周女士多次向臨潼區人社局和臨潼區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反映此事。
2016年1月26日,周女士收到當月工資,原本3177元的工資變成了677元,整整被扣去了2500元,2月份工資也同樣如此。連續兩個月領到600多元工資,讓周女士家庭生活也受到了影響。“現在每月都要還1500元的房貸,這可咋辦?”
周女士説,找到當初提出辦理貸款的孫某,孫某承認這筆錢確實是他拿走的,貸款人楊某和他是同村人。周女士説,2016年2月2日,她打電話質問孫某,孫某解釋稱,將會在1個月內將貸款本息全部歸還,並勸周女士不要繼續鬧下去。周女士在電話中問:“名字是我簽的嗎?貸款是我去辦的嗎?章子是我蓋的嗎?”孫某均予以否認。孫某承認,學校的“公章”是他蓋的,至於能順利辦到貸款,是因為“找了關係”。
和周女士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她的同事張女士,不同的是,至今張女士仍不知道這筆錢去了哪。從2015年9月起,張女士每月的工資從3133元變為1133元,被強行扣掉2000元。經查詢,張女士發現自己成了一筆小額貸款的擔保人。貸款人李某申請貸款5萬元于2013年12月到期,“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也沒有辦理過擔保手續。”張女士昨日對華商報記者説。
張女士遇到的情況和周女士大致相同,在一份承諾書上,偽造的張女士簽名甚至出現了錯別字,身份證號碼也不完整。在單位開具的證明書上,法人代表簽字一欄空白。最讓張女士不解的是,證明書單位蓋章為“臨潼區徐楊初級中學”,張女士表示,自己並非該單位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