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人眼裏,法官總是高高在上,掌握著每一起案件的“勝負大權”,神聖而又令人尊敬。4月5日,記者走進基層,來到了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稷下法庭,帶您一起了解基層法官光環背後的平凡忙碌生活。
早上8點45分,在臨淄區人民法院稷下法庭,副庭長鄭愛村已經開始審理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件,在開庭的兩個小時中,原告與被告之間由於民事賠償金額問題爭執不下。雖説案件採取了簡易程式審理,但在稷下法庭,像這樣的案件一天審理兩三起算是常態。臨淄區人民法院稷下法庭副庭長鄭愛村介紹説:“去年,就像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個法官都在200多件以上,有的還300。”
近年來,臨淄區積極推進審判權運作機制改革,在交通事故案件審理具備高度類似性的基礎上,建立交通事故處理專業化法庭,將轄區內全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交由稷下法庭實行“專案專審”,每年審理案件都在1000件左右。鄭愛村説:“但是交通事故,並不是説一個樣,每一個案子索然説案情上,不是那麼複雜,但是每一個案子有好多項,有審查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又是交通費,又是殘疾賠償金,項數太多,他不像別的案子,一個事就是一個事,他得審查六七項,七八項。”
雖説案件審理程式繁瑣,但每一起案件背後牽扯的都是幾個家庭的利益,每一次法錘起落都是對法官工作能力的錘鍊,從事工作的特殊性,也讓由不得工作中的半點馬虎。“我們都是為了避免差錯,最大化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就是在庭審前做了相關工作,雖然有時候開庭簡易程式的案子,開庭有時候半個小時,三四十分鐘就完事了,但是在開庭前做了不只是兩個小時甚至四五個小時的工作。”臨淄區人民法院稷下法庭 副庭長鄭愛村説。
相秀娟是臨淄區齊都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工作當中代理的案件也以交通事故糾紛為主,平日裏自然少不了與鄭愛村打交道,“他們這工作強度挺大的,我每次來的時候,平常這個案子當事人來的是滿滿的,有時候大廳的人也挺多的,每個人有時候一上午一個人安排幾個案件也是挺正常的。”
其實鄭愛村只是所有基層法官的一個縮影,很多人只知道法官神聖受人尊敬,但是她們背後的工作卻鮮為人知,基層法官看似是一份工作,但也是化解群眾矛盾糾紛的“貼心人”,更是推進依法治國戰略中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