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嘉機動車報廢中心拆解區 記者王鋒 攝
堆積如山的轎車、一望無際的鋼鐵廢墟……這是記者在山東最大的“汽車墳場”看到的景象。13日,記者在華嘉機動車報廢中心了解到,因監管疏漏、價格差異等原因,願意走正規報廢流程的車主很少,大量報廢車被賣到了二手車市場。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出。”
雖然法律規定報廢車應當交給回收企業處理,但對車主的監管是難題。記者從車管所了解到,只要超過一定期限不再年審的話,車輛就會變成登出狀態。因此,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即使車主不送交回收企業報廢,也能取得“報廢”的結果。再加上利益的誘惑,就不難理解為何正規回收企業“吃不飽”了。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