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工作,市政府辦公廳印發《2016年青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圍繞六大環節推進公開,不斷增強公開實效。要點公佈後,各區(市)、各部門要在30個工作日內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本級本部門政府網站公佈,並建立任務落實臺賬,加強監督檢查,推動落實。市政府辦公廳將對各級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深化改革
建成公共信用資訊數據庫
圍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重點推進保障性住房、産品品質、食品藥品、旅遊市場、智慧財産權、安全生産等方面的監管執法資訊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式和結果。引導社會力量對開放數據進行增值開發利用,開發併發布一批典型手機客戶端應用程式(APP)。初步建成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資訊數據庫。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資訊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在“信用青島”網站公示。除涉及國家秘密等不適合網上辦理的事項外,其他審批及相關服務事項都應網上辦理。
■經濟發展
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
重點公開鐵路、高速公路、電力、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衛生、文化事業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工程的審批、核準、備案、實施等資訊,加大線上監測、項目稽察、執法檢查等監督執法資訊的公開力度。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標準等,公開對清單之外亂收費、亂攤派等行為的查處結果。具體執收單位要在收費場所公示。
■改善民生
及時公開扶貧捐贈資訊
落實扶貧公告公示制度。進一步增強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資訊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方面,重點公開城鄉低保對象人數、特困人員人數、低保標準、補助水準、資金支出等情況;醫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人數、資金支出等情況;臨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戶數、救助水準、資金支出等情況。
做好棚戶區改造政策及相關任務完成情況資訊公開工作,強化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的公開。推進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資訊公開,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加大空氣品質預測預報資訊公開力度,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定期公開全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做好食品藥品監管資訊、抽檢抽驗資訊的公開工作。
推進公開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式、內容、結果等。
■政府建設
重大決策須聽取公眾意見
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當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並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及時反饋意見收集、採納情況和未予採納的理由等。推行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
深化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的公開,以公開推動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各區(市)、鎮(街道)要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
■政務回應
重大突發事件24小時內發佈
落實政策同步解讀機制。市、區(市)政府、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內解讀重要措施不少於1次。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資訊,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增強實效
社會徵求意見不低於10日
加大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的公開力度,除涉密的外,有關草案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低於10日,徵求意見採納情況應當通過政府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