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濟南停車管理:個人圈地收費咋治?咋落實沒細則

2016-07-08 09:38:5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濟南市剛剛公佈的《關於加強城市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中有這樣一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從事停車收費活動的,由城管執法、公安、物價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這樣的規定,在赤裸裸的現實面前卻顯得特別無力。規定是規定,如何將規定落到實處,成了最要緊的問題。
  

追問濟南停車管理:個人圈地收費咋治?咋落實沒細則

  

   濟南市剛剛公佈的《關於加強城市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中有這樣一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從事停車收費活動的,由城管執法、公安、物價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這樣的規定,在赤裸裸的現實面前卻顯得特別無力。規定是規定,如何將規定落到實處,成了最要緊的問題。

  對於到經七路濟南市房地産大廈辦業務的市民而言,共同的感受恐怕就是停車難、收費亂。在大廈東門向南及向西的兩個路段,有人拿著隔離墩等物品“圈地霸佔”了50多個公共停車位,並私自亂收費。收費價格很是隨意,並無明確標準,而是以停車位是否“緊缺”作為判斷標準:一口價,要麼5塊要麼10塊,沒有收據也沒有發票,收的錢都進了個人腰包。市中區桿石橋街道辦事處曾經多次處理,辦事處和居委會的人多次去當事人家裏做工作,剛做完工作便“消停”一陣,但沒過幾天又開始收費,最終無果而終。

  在規定中,明確由城管執法、公安、物價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然而依據的法律是什麼?有跡可循的法律規定便是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濟南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不過該《條例》對於野收費的法律責任,並沒有詳細規定。對於聯合執法的具體操作細則,也沒有明文辦法。 

  

  7日下午,佛山街北段,60多歲的停車管理員張洪(化名)正在忙活著。他告訴記者,現在停車費不好收,很多居民停了車不願交錢,如果他們不給,一點辦法都沒有。

  就在記者同張師傅聊天時,一輛白色小轎車停在了路邊,正好停在了樹蔭下的車位上,張洪看到後連忙趕了過去收停車費。

  張洪從白色小轎車的右後方繞過去,來到駕駛室門前時,卻發現車門已經關了,車裏空無一人。他連忙觀察四週,發現一名打扮時尚的小夥正大搖大擺地往車後方走過去。張洪連忙喊:“那位老師,交錢!”小夥子回過頭,看了看張洪説:“我沒開車過來啊。”而記者剛剛也看到,這名小夥子是開著車過來的。

  張洪告訴記者,不僅一些小區居民長時間佔停車位不願交費,一些飯店的老闆也經常佔車位。佛山街有很多飯店,飯店門口就有道路停車位,有顧客來飯店吃飯,經常會把車停在公共車位上,如果有停車管理員來向顧客收費,老闆擔心影響自己生意,總是怒目相視。

  張洪指著路口飯店前的兩個車位,説:“這兩個車位被飯店老闆佔著,我現在都不敢去要停車費。”張洪回憶道,有一次他去飯店門前的公共車位收停車費,過來幾個男的,就擼起了袖子,好像要揍人。張洪擔心被打,只能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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