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紀委監察局對6起公車私用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分別是:
2015年8月,楊吉春未經批准,多次私自駕駛公車上下班,並將該公車停放在勞動服務公司宿舍樓下;8月8日上午,楊吉春駕駛公車辦理私事。萊州市紀委給予楊吉春黨內警告處分,本人繳納公車私用費用。
通報要求,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典型問題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強化對公車管理使用的日常監管,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堅決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發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緊盯公車改革後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今後,凡是發現違反公車管理有關規定的違規違紀行為,一律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嚴肅追究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越往後執紀越嚴,處理越重,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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