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替考為《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新罪名。一名“80後”大學畢業生因在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中非法出售答案獲刑,成為我市首位“作弊入刑”者。
承辦此案的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秦珊珊介紹,2015年10月,汪某使用某QQ群,聯繫考生或發佈出售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答案的廣告,先後向考生張某、董某各收取1500元,向考生曹某收取2800元,承諾在考試期間通過QQ群向他們發送考試答案。當年12月19日,考試進行過程中,汪某在槐蔭區的家中利用筆記型電腦,通過其建立的QQ群向3名考生發送答案。張某和曹某用手機查看答案時被監考人員查獲。當天下午,汪某被警方抓獲,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由於這是一個新罪名,我們在考慮是否批捕以及以何種罪名提起公訴的時候,查閱了大量資料,最終以非法出售答案罪起訴。”秦珊珊對記者説,在日前的庭審中,汪某的辯護人以該考試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為由提出辯護意見,法官以此意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不符為由,不予採納。最終,汪某因非法出售答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5800元,筆記型電腦和手機等犯罪工具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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