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本月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 最高不得超過12%

2016-07-05 11:33:46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佈通知,本月起我市將調整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其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2381 50元,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佈通知,本月起我市將調整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其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2381.50元,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另外,為方便借款人組合貸款縮期業務辦理,簡化相關手續,本月起我市將取消組合貸款縮期業務需銀行同意的證明。

   基數

   最高不超過22381.50元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青島市統計部門公佈的2015年青島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年平均工資53715元,月平均4476.3元),確定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13428.90元,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22381.50元。

   各(區)市最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分別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單位月平均最低工資標準(六區為1583.33元,四市為1433.33元)確定。

   自由職業人員繳存基數上限不得超過13428.90元,下限為我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即2685.78元。

   比例

   最高不得超過12%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最高不得超過12%。自由職業人員繳存比例仍按單位和個人各5%或單位和個人各12%執行,單位和個人部分均由自由職業人員承擔。此次繳存比例最高上限調整後,預計將為3300多家企業減負6億多元。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原則上各不得超過1611元。有條件的單位,單位和職工最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不得超過2686元。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分別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單位月平均最低工資標準和最低繳存比例確定,即六區分別為79元、四市分別為72元。

   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分別不得高於月繳存額上限,不得低於月繳存額下限。

   總結

   前5月收繳公積金70億

   記者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今年以來,青島出臺多項公積金惠民舉措,既降低職工的購房壓力,同時也為企業減輕負擔。今年1-5月份全市共收繳住房公積金70.17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5.18%,分別實現新增單位和新增職工開戶2518個和6萬餘個。

   自5月1日起,青島推出將二次公積金貸款間隔年限由結清5年縮短為2年等系列惠民政策。新政實施一個多月來,青島共受理二次公積金貸款4417萬元,同比增長354%;受理異地公積金貸款1044.5萬元,環比增長9.72%;租房提取160.82萬元,同比增長249%,新政在支援職工住房消費上的成效初顯。

   同時受我市房屋成交量快速攀升影響,住房公積金購房支取額出現較大幅度增長,今年1-4月份,累計支取公積金38.17億元,同比增長27.45%;其中購房支取公積金12.1億元,同比增長61.55%,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援。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為方便借款人組合貸款縮期業務辦理,簡化相關手續,自2016年7月1日起取消組合貸款縮期業務需銀行同意的證明。對符合條件辦理組合貸款延期業務,需進行抵押權證變更的,仍需徵得組合貸款銀行的同意,且變更期限應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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