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一具綁在電動車上的男屍被發現漂浮在龍灣大橋橋底的水面上,而身上的1600元現金卻分文不少。警方經過偵查後發現,這起兇殺案的重大嫌疑人,竟是死者的妻子黃保帽及其情人。死者的妻子黃保帽聲稱丈夫生前對她經常家暴,她不堪打罵於是和情人農永生一起“幹掉”丈夫。而在庭審中,她又當庭翻供,稱和農永生沒有發生關係,一切都是農永生幹的。記者昨日從佛山中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農永生死刑,判處黃保帽無期徒刑。
佛山中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農永生、黃保帽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黃保帽在與被害人廖某的婚姻關係之外保持與農永生的通姦關係,存在過錯,而廖某之所以會打罵被告人黃保帽,不能排除是因為廖某生前對黃保帽與他人之間的姦情有所察覺所致,且無充分的證據證實廖某的打罵已威脅到被告人黃保帽的人身安全,因此,廖某對引發本案不存在刑法上的過錯,不能以此為由對兩人從輕處罰。
法院還表示,農永生、黃保帽事前合謀殺害被害人,農永生將被害人打暈後捆綁沉入河中,意圖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情節極為惡劣,後果極其嚴重,儘管農永生歸案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供述其罪行,亦不足以減輕其罪責。據此,法院一審判處農永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黃保帽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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