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6月29日訊(YMG記者 李瓏 通訊員 紅波 璽陸 李華)近日,煙臺萊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非法經營香煙的5位犯罪嫌疑人,這5人未經國家煙草部門批准,在網路上購買或銷售煙草,其中3人是一家人。
案發後,萊山公安分局陸續將涉案的5人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對上述非法經營香煙的事實供認不諱。
辦案人員認為,犯罪嫌疑人王萌一家以盈利為目的,客觀上實施了無煙草專賣許可、非法銷售煙草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犯罪嫌疑人陳笑在沒有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網上銷售香煙,非法經營,情節嚴重,陳東明知陳笑進行網上非法售煙而為其提供店舖、賬號,係共犯,二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非法經營罪。
其中,孫琴一家在案件中,雖然各自都有客戶群,但是出售香煙的錢均用於家庭開支,故孫琴與王勇、王萌構成共同犯罪,構成非法經營罪。
辦案人員介紹,我國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明確指出,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産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此處情節嚴重是指: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非法經營捲煙二十萬支以上的情況。(文中姓名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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