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9點40分左右,濟南歷山路和平路口發生一起輕微交通事故,一輛黑色越野與一輛白色豐田轎車發生剮蹭事故,雙方下車查看發現車損均不大,初定各找保險公司處理。
黑色越野駕駛員孫先生拿出手機提出拍攝現場照片和對方證件,想著報警備案。誰知還沒拍照,白色豐田一加油門跑了,孫先生趕緊駕車沿歷山路由北向南追趕,終於在歷山經十路口趕上白色轎車。
在附近巡邏的歷下交警民警劉海洋也聞訊趕了過來,經檢查發現,白色轎車駕駛員涉嫌肇事逃逸,而且前後車牌均未懸挂,車上沒有張貼保險,環保等標誌,臨牌有效期也已經超期一個多月。
問起為何不懸掛號牌,女車主下了車,竟然在開車時穿著一雙高跟鞋,女車主説自己的車有牌只是沒挂,説著打開後備箱拿出了一副嶄新的牌照。“不是不挂,我是自己不會挂,要不你幫忙給挂上。”女司機説著還連連向民警鞠躬。
經檢查,民警發現女司機在4月27日就拿到了牌照,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個月,就是沒有懸掛號牌。按照規定,民警對豐田女司機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的行為給予記12分罰款200元,暫扣車輛的處罰。
對事故以及其他違法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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