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臨沂費縣薛莊鎮的高某酒後在在某飯店內,無故將劉某毆打致輕傷,案發後一直負案在逃。2016年6月26日,費縣公安局薛莊派出所民警將涉嫌尋釁滋事嫌疑人高某抓獲。
2015年8月12日上午,家住費縣薛莊鎮某村的高某與朋友劉某在本村的飯店內推杯換盞開懷暢飲,酒過之後劉某説去接一個朋友周某去高某家玩,玩到三點左右高某説要請劉某和周某去他叔家的飯店再喝。上午已喝了半斤白酒和一扎啤酒的二人與周某又要了啤酒喝起來,喝了一會,高某有些不勝酒力,隱約聽到劉某在説自己,他沒問清劉某到底説了什麼話,就拿起手邊的酒瓶砸向劉某的鼻子。劉某的鼻子一直在流血,周某本想趕緊帶他去醫院包紮,結果遭到高某的制止。兩人相互推撞著再次毆打起來,直到被聞訊趕來的飯店工作人員拉開。
經醫院鑒定,劉某被毆打致輕傷。打人後的高某一心想著如何逃脫法律的制裁,於是急忙收拾行李去了外地打工。事情已將近過去了快一年,心存僥倖的高某以為事情也可以隨時間的流逝,被人們淡忘掉,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2016年6月26日,費縣公安局薛莊派出所民警將高某抓獲。
民警提醒:喝酒切忌貪杯,應儘量保持自己的舉止文明冷靜沉著,不挑釁,不鬧事,少飲酒並早回家,保證自身的安全同時也營造一個和諧的公共環境。(記者 何金洧 通訊員 袁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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