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自2016年5月1日起,青島市人行道違法停車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行使處罰權以來,全市共查處人行道違法停車1.6萬餘起,勸離車輛2.3萬餘輛。
市交警部門將58條城市主幹道(市南16條,市北18條,李滄12條,嶗山12條)、107條城市次幹道(市南16條,市北49,李滄17條,嶗山25條)作為管控重點;加大對停車設施齊全基本滿足需求的路段周邊300米區域道路人行道違停的處罰力度。同時,實行人性化執法。交警部門針對人行道機動車亂停現象,主要採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並明確對人行道違法行為實行罰款100元,不記分的處罰。
2014年起,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根據上級部署要求,開展了集中清理長期佔用公共交通資源車輛(俗稱僵屍車)專項行動,對我市轄區內長期佔用公共交通資源車輛進行排查、清理。隨著人行道管轄權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大對佔用人行道停放的“僵屍車”的清理力度。
近期,交警部門將逐步對全市人行道進行排查,結合交通管理工作的實際,在部分有條件的人行道施劃停車泊位,緩解停車難現象。(青島新聞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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