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6月12日新媒體專電(記者王海鷹)日前,經中共山東省委批准,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東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韓吉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山東省紀委12日通報,決定對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韓吉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嚴重違反群眾紀律,攤派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山東省紀委通報稱,韓吉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韓吉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公佈的簡歷顯示,韓吉順,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山東廣饒人,1978年10月入黨,1978年10月參加工作。歷任東營市河口區委書記,東營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濱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東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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