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濟南初中學生吳某趁課間在同學礦泉水瓶中放入約0.5克硝酸鉛,濟南歷下警方已發佈情況通報。圖為事發學校外景。
警方稱,涉事學生吳某與鄭某係同班同學,兩人因日常學習産生矛盾,吳某便産生了“讓鄭某不舒服”的想法。
15歲的女生於昨日出現中毒症狀後,今天已經轉院至齊魯醫院中毒科,其母不希望女兒收到打擾。
據民警介紹,目前中毒的學生暫無大礙,正在醫院觀察室留院觀察。
(記者 張雯婷 扈楓)據濟南當地媒體報道稱,4日上午,濟南市甸柳一中初三學生吳某將有毒化學品放到了同班同學鄭某的水杯中,致使鄭某中毒入院。
對此,5日下午,濟南公安歷下分局發佈情況通報,稱涉事學生吳某承認事件係其所為,吳某與鄭某係同班同學,兩人因日常學習産生矛盾:
2016年5月4日22時50分,甸柳新村派出所接報警:轄區某中學初三學生鄭某因在學校喝下疑似有毒物質出現輕微中毒症狀。接警後,歷下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連夜開展工作。經多方調查走訪及調取教室監控視頻初步查明:涉事學生吳某與鄭某係同班同學,兩人因日常學習産生矛盾,吳某便産生了“讓鄭某不舒服”的想法。由於吳某平時愛好化學實驗,家中存放有多種化學藥品。5月4日9時50分,吳某趁課間在鄭某的礦泉水瓶中放入約0.5克硝酸鉛;10時10分,鄭某感覺瓶中礦泉水味道不對,僅喝了兩口便不再飲用;當晚19時左右,鄭某出現噁心不適症狀,家長送其到醫院就醫並撥打110報警。吳某承認上述事實均係其所為。
據民警介紹,目前中毒的學生暫無大礙,正在醫院觀察室留院觀察,此案正進一步調查中。
事件回顧:
據濟南當地媒體報道稱,4日上午,濟南市甸柳一中初三學生吳某將化學實驗室偷拿的有毒化學品放到了同班同學鄭某某的水杯中,致使鄭某某中毒入院。
對此,5日上午,濟南歷下區警方向齊魯網記者回應稱,“這一説法並不準確,目前檢測報告還未出爐,警方對事件還在調查中。”
濟南市中心醫院急診科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也向記者證實,昨日急診科確實收治了一位有中毒症狀的女生,另一位醫護人員告訴記者,今天上午9時許,患者已經離開急診科辦理轉院手續,“病例已經被拿走了。”醫護人員表示,由於患者已轉院,醫院不願過多透露患者病情與轉院去向。
濟南甸柳第一中學總務處的一位老師回應稱,學校方面正在對事件進行調查,目前情況尚“不明確”,由於涉及未成年人,校方目前不便透露更多資訊。不過,當記者問及疑似中毒女生身體狀況時,他表示具體不清楚,但無大礙。
當事雙方之中的男孩及監護人被帶到甸柳新村派出所進行問訊。記者也從濟南公安局歷下分局了解到,5月4日晚,女孩的監護人已就此事報警,警方了解到女孩有嘔吐的情況,不過症狀較輕,監護人考慮到孩子還未成年,又接近中考關鍵時期,很多細節不願透露。
5日中午,齊魯網記者了解到,15歲濟南中學生於昨日出現中毒症狀後,今天已經轉院至齊魯醫院中毒科,初診為硝酸鉛中毒。
據了解,硝酸鉛,分子式為Pb(NO3)2,為白色立方或單斜晶體,硬而發亮,易溶于水。主要用於鉛鹽、媒染劑、煙花等的製造,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2A類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