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元和記者一起來到他們家所在的菏澤市牡丹區西城街道辦事處。街道辦工作人員當著記者的面,就和趙明元爭吵起來。(視頻截圖)
出嫁女的口糧地問題,在農村算的上是普遍的問題了。按照《土地承包法》的直接規定,如果婆家沒分地,娘家村就不能把地抽回。可如果娘家地已經抽回了,而婆家村就是不給,又該怎麼辦呢?菏澤市牡丹區農民趙明元為這事兒都奔波了十年了,問題沒有解決,自己還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釘。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農科頻道《熱線村村通》報道,趙明元和記者一起來到他們家所在的菏澤市牡丹區西城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主任朱玉錄當著記者的面,就和趙明元爭吵起來。
一群街道辦事處的領導和公務人員,為什麼要向一位老農民如此橫眉冷對呢?這還得從趙明元到街道辦反映的問題説起。趙明元家住菏澤市牡丹區西城街道辦事處的民泰社區,社區過去是個村,離城區很近,如今絕大多數的土地已經開發完了。
趙明元有三個兒子,目前只有大兒媳婦有口糧地。老二老三的媳婦都沒有地。
趙明元稱:“我二兒媳婦張燕培,三兒媳婦也是,結了婚戶口還沒提,娘家的地就給抽了。她沒有地怎麼生活,娘家娘家沒地了。”
土地承包法的原則很明確,添人不添地減人不減地。嚴格執行的話,就是趙明元兒媳婦娘家的地不該抽回,婆家村裏的地也不該給。那趙明元又是憑什麼在婆家村裏要地呢?
趙明元稱:“都是按照村規民約走的,你知道吧,這是我們的村規民約,有戶口的全部給地。”
趙明元給記者看的,是一份他們村局90年代時的村規民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也有規定,村民會議有權決定土地承包的方案。也就是説,分地這件事兒上,村規民約也是受法律尊重的。
趙明元稱:“2011年的時候,跟我簽過一份協議。大兒媳婦給了一口人的地。”
這份民泰社區跟趙明元簽訂的協議上説,村民討論同意給趙明元的大兒媳婦口糧地,大兒媳婦家的兩個孩子給不了地,每人每年給800塊錢補償。趙明元給我們看了戶口本,老二老三媳婦的戶口都是2013年落到民泰社區的,所以2011年的協議沒有涉及到她們。
趙明元説,他現在的要求就是讓兩個小兒媳婦享受跟大兒媳婦一樣的待遇。可是跟誰談誰也不答應。事情到底是不是他説的這樣呢?記者和趙明元一起去了社區書記的家,可家裏也沒有人。
社區領導找不到,記者就和趙明元一起去了主管民泰社區的牡丹區西城街道辦事處。趙明元看到街道辦主任朱玉錄的辦公室開著門,就直接把記者領了過去。
半小時後,記者再次敲響了朱玉錄主任辦公室的大門,於是就發生了開頭的一幕。
朱玉錄離開之後,西城街道辦的另外一位工作人員向我們做出了這樣的一個説法。
西城街道辦工作人員稱:“他們社區的主任跟著區裏的領導出去考察了,不是不想讓你們採訪,別人也説不清楚這個情況。至少得一個星期以後才能回來,你們到時候再來吧。”
【編後】百姓無小事。我們還是希望牡丹區西城街道辦的領導們,面對老百姓的時候能夠再多一點點耐心。趙明元的土地訴求到底能不能得到回應呢?我們還會繼續關注這件事情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