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一夜之間變成了“非法潛逃嫌疑人”
導遊還給遊客另外一個不在先前合同內的收費行程,不買不行。
齊魯網4月21日訊(山東臺 張文文)不管您有沒有遇到過旅途中的“囧”事,可“囧”字無處不在。沒準下面這事就會發生到自己身上。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小溪辦事》報道,泰安的小張和女友參加了中國旅行社組織的泰國七天六夜遊,旖旎的風光,迷人的異國風情,這七天的旅行該是多麼的甜蜜浪漫。可萬萬沒想到,用小張的話説,這七天就是噩夢般的“泰囧”,充滿驚險和無奈。
看看小張列的幾宗罪,強買強賣:為額外行程買單;惡意誹謗:身份也在一夜之間變成了非法潛逃嫌疑人;不顧旅客安危:不交護照,酒店沒有兩人任何資訊,無法入住;無故報警:讓每個人賠償他們四千四百塊錢,因為小張二人找不到團隊,他説脫離團隊,大概從五點半到九點多,他(導遊)説報警;惡意騷擾:回國後,導遊就一直給小張和女友的單位和父母打電話説,小張女朋友的工作是花錢找的,就各種誹謗,説當時在國外有潛逃的傾向,故意脫團。
事實如果真如小張所述,那可真就是太惱火了。不過,話,不能只聽一方説,記者找到了中旅當時給小張他們帶隊的導遊。説起這事,導遊三個字“不屬實”。帶隊導遊李慶賢説,“自費項目屬於推薦旅遊,憑遊客自願;吃飯期間,他們透露過自己的想法, 也説過去新加坡,也説過脫團,為了他們的安全,我要履行我的領隊職責,來收取他們護照;報警,通知單位及家人,是遊客脫團後領隊應盡的職責;至於騷擾電話,只打過一個,通知他們單位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以上都有視頻為證。”
據了解,在出境遊中,如果發生旅客離團甚至滯留不歸的情況,旅行社不僅會被處以高額罰款,情節嚴重時甚至會被吊銷出境旅遊經營權。對於遊客而言,私自離團情節屬實不僅會被終止旅行合約,送回國內,還可能被列入不文明旅客名單,給以後出入境帶來不便。
編後:關於這件事,記者會繼續跟進,歡迎網友們繼續關注事件的發展。另外,也在這裡提醒大家:如果遊客在旅行中遇到突發緊急情況,可以聯繫中國駐當地領事館或撥打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86-10-12308、+86-10-5991399。除了安全問題,理性消費同樣是不容忽視的一點,在境外遊中,遊客投訴的案例主要集中在購物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