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來到了購買寶馬車的4S店
今年3月初的時候,濟南市民張女士以母親的名義在濟南市萬寶行寶馬汽車4S店裏買了一輛車,然而就在上牌的時候出問題了。
昨天記者在濟南萬寶行寶馬汽車4S店裏見到了張女士,張女士説三月初她在4S店裏看中了一款車。因為店裏搞活動,價格也合適,張女士也沒猶豫就花了將近50萬把車買了下來。張女士説:“銷售給我們説這是新車,因為之前這臺車頂上的漆被冰雹砸過,所以便宜了兩萬塊錢。這個車裸車價應該是四十多萬,我們覺得挺合適的。後來,我們用便宜的這兩萬塊錢買裝具。”
然而讓張女士沒想到的是所有手續都辦完,準備掛牌的時候突然出問題了。張女士説:“保險花了三萬多,購置稅花了四萬多。全部辦完以後,我們等到掛牌的時候車管所不予掛牌。”挂不上的原因竟是重復掛牌,就是説這個車有可能曾經賣過,但是買車的時候沒有聲明。
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好回到4S店,而店方給出的解釋讓張女士無法接受。店方説張女士所購買的車拿錯手續了。現在張女士懷疑自己自己買的車根本就不是新車,而且對汽車的品質充滿了懷疑。張女士説這輛車之前有可能出過事故或者是什麼原因都未知,安全隱患是一點沒法保證的。以一個新車的價格買一個二手車,這屬於消費欺詐。張女士説:“原本花錢買新車就是圖個安心,沒想到竟然遇到了這種事。現在為了這車全家人都愁壞了。”
在記者的採訪過程中4S店的工作人員趕了過來。4S店工作人員説:“首先我們可以給一個答覆,不存在二次銷售的問題,中間是有點誤會。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企業,也不會回避這個事情。有什麼問題我們都給客戶解決。包括我們這兩天一直在跟客戶溝通。”
隨後,4S店的工作人員將張女士領進了接待室,就店方所説的那起誤會進行了詳細的解釋。4S店工作人員説:“因為之前我們有一個工作失誤,我們在銷售另外一台車的時候,工作人員失誤看錯了一個號碼,把她這個車的合格證拿出來,然後確實開過發票,辦過相應的手續,另外一台車,車管所查驗的時候發現拿錯證了,又把她的證退回來了。”
據4S店的工作人員介紹,那次工作失誤發生在去年一月份,發生問題後店方就申請辦理了相關證件的退還手續,去年十月份退還手續辦理完畢。因此在張女士去掛牌的時候,車管所就會顯示這輛車之前的審查記錄。4S店的工作人員説:“我們這幾天一直在溝通,我們也向客人進行了解釋。張女士的購買的車肯定能挂上牌。包括車管所那邊要求我們所開具的證明,我們也都會蓋企業的公章,提供給車管所。她買的這臺車一直在我們庫內正常存放。”張女士卻並不認同這樣的解釋,張女士説:“因為一個車架號對應一個合格證,這車不出門你拿著什麼東西去挂的牌子,車管所誰給你挂的,肯定是車去了,車都檢驗了。”
對於張女士存在的疑問,4S店方面表示願意和張女士繼續溝通,並承擔客戶相應的損失。4S店工作人員表示:“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我們都會答應,無論什麼樣的問題,我們肯定負責到底。”張女士表示,4S店應該按照消費者權益法退一賠三,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