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B級通緝令嫌犯自首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千萬

2016-02-04 08:47:2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侯嘉偉 周福基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在逃亡了近兩年後,犯罪嫌疑人潘某和劉某終於忍受不了貧苦的生活,同時在芝罘公安分局持續不斷的政策攻心和規勸感悟下,兩人終於在1月22日到芝罘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至此,自公安部對其兩人發佈B級通緝令後,已經過了一年又三個月。

  在逃亡了近兩年後,犯罪嫌疑人潘某和劉某終於忍受不了貧苦的生活,同時在芝罘公安分局持續不斷的政策攻心和規勸感悟下,兩人終於在1月22日到芝罘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至此,自公安部對其兩人發佈B級通緝令後,已經過了一年又三個月。

  2014年5月6日,芝罘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潘某夥同煙臺清崟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劉某,以煙臺海琪商貿公司和煙臺清崟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為名義,採用在人群密集區發放宣傳材料、在酒店和商場的大螢幕播放廣告,並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然而在4月25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和劉某猶如石沉大海,音信全無。同年5月9日,潘某和劉某被芝罘公安分局上網追逃。2014年10月10日,公安部針對他倆發佈B級通緝令。

  調查中,警方發現潘某和劉某向60余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1000余萬元。潘某和劉某在吸收了部分公眾存款後,一部分用於支付利息,還將一部分投入到其他的許諾支付利息較高的投資公司去,以賺取更大的息差供自己揮霍。而在資金鏈斷裂之後,他倆想到了跑路。2014年4月24日,兩人跑到吉林的一個小縣城裏躲了起來,這一年多,他倆一路流浪,不敢在一個地方待太久的時間,為了生存,經常在小餐館打工。

  芝罘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的民警一直沒有放棄對他倆的追蹤,一個偶然的機會得知劉某和家裏人聯繫過,民警立即對其家人開展政策攻心。終於在1月22日,潘某和劉某到芝罘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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