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親妹妹潛伏店內偷錢 哥哥憤怒報警卻無法定罪(圖)

2016-01-20 10:41:44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棗莊嶧城區的左銀偉在市區中心街經營一家內衣店。最近一段時間,他像瘋了一樣,不顧親情執意要舉報他的員工偷盜店內錢財。據他講,這名員工,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親妹妹。

   哥哥找妹妹協商 妹妹不承認偷盜50萬

  左銀菊告訴記者,她承認只拿了5萬元,並不像哥哥説的偷了幾十萬。左銀偉建議妹妹先還給他10萬,用於內衣店生意週轉。但妹妹只肯先還5萬,不過這5萬元暫時也給不了哥哥。

  左銀偉説:“幾乎天天往裏存,建行存了20萬,事後,去公安報案,郵政存了30萬。”採訪中,左銀偉給記者出示了一份妹妹名下一家銀行的流水明細。記者注意到,從2013年1月到2014年6月,左銀菊的銀行流水中,合計收入5萬多元。這筆錢又是怎麼來的呢?

  “我開你2000工資,你能存一萬嗎?”交談中,左銀偉建議妹妹能直截了當給他一個痛快話,只要她承認偷了多少錢,往事就可以既往不咎,但妹妹左銀菊沒有給出令哥哥滿意的話。

   親哥哥舉報 妹妹接受警方調查

  採訪中,左銀偉表示要和妹妹左銀菊斷絕親情關係,以後不再承認有左銀菊這個妹妹。左銀偉將妹妹舉報至棗莊嶧城區公安局,當地公安局在2015年1月份,以“左銀菊涉嫌偷盜”一事立案調查。

  經過公安機關審訊,左銀菊承認偷盜事實,隨後此案移交到棗莊嶧城區檢察院。事情到了這一步,左銀偉也是內心糾結,嫌疑人左銀菊畢竟是自己的親妹妹。可是,一想到妹妹不願意還錢,做哥哥的又來氣。

  經過檢察機關調取此事件的筆錄材料,嶧城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左銀偉認為,這可是妹妹親口承認的事實,而且還有電話錄音、妹妹銀行流水為證,為何不能判妹妹有罪呢?這種情況下,左銀偉電話聯繫上了嶧城區檢察院公訴二科的相關負責人。

  工作人員告訴左銀偉,有關左銀菊盜竊一案,確實缺乏事實證據。從目前來看,檢察院只收到了相關電話錄音、嫌疑人銀行流水和嫌疑人口供。作為檢察機關,他們需要由公安機關依法審查、調取的合法事實證據,在這種情況下,檢察院無法只依據口供,認定嫌疑人左銀菊有罪。

  根據國家刑法規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沒有其他事實證據,無法認定被告人就有罪,由於左銀偉的店舖當時並沒沒有安裝監控,而且事發期間,左銀偉也沒有留意,導致問題持續發生。既然妹妹左銀菊承認偷盜,那麼哥哥左銀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記者諮詢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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