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記錄“球場竊賊”作案過程
犯罪嫌疑人得手後離開球場
近日,濟南省體足球場出現了一名“球場盜賊”,他趁別人踢球的時候,將放在球場邊上的財物偷偷“順走”。從9月份至今,已經先後作案3起,正當他準備再次作案的時候,被民警抓了個正著。
據市中區公安分局四里村派出所副所長王玉珍介紹,嫌疑人趙某今年29歲,是濟寧曲阜人,他也是一名足球愛好者。今年9月3日,趙某又來到省體足球場,在進場的時候,意外看到了有個騎摩托車來踢球的市民,走的時候並未鎖車,而是拔了鑰匙隨手放到了外套口袋裏。
由於手頭拮據,又“恰逢良機”,趙某就一直跟著這名市民走進球場,由於他是第一次偷東西,一直轉悠了40分鐘才小心翼翼的拿走對方外套,偷走車鑰匙後立刻就騎著摩托車離開了。據了解,趙某當晚並沒有急著離開濟南,而是找了個旅館睡了一覺後,第二天才騎著摩托車返回了濟寧老家。
失主發現摩托車失竊後,立即向派出所報警,據失主介紹,他的這輛摩托車是義大利的進口車,價值2萬7千多元。除了摩托車本身外,車上還放著大約價值5萬多元的玉石、一個LV包、一部蘋果手機和一部ipad,總價值在8、9萬元左右。
偷走東西“不識貨” 價值8萬元物品總共賣了2000多
民警隨即展開調查,並於12月29日在省體足球場將準備作案的趙某抓獲。王玉珍告訴記者,民警抓獲趙某的時候是他在省體第四次作案。在9月3日首次作案後,趙某又曾來過球場兩次。第一次盜竊了一部蘋果手機和1000多元錢,10月底又偷了一個包,裏面有手機、現金和運動服等財物。根據監控顯示,趙某的盜竊行動也一次比一次嫺熟,第一次用了40分鐘,而到最後一次則僅用了1分多鐘。
據犯罪嫌疑人趙某交代,他上學的時候是校隊球員,很喜歡踢球。之前一直在濟南當廚師,但後來由於餐廳發不下來工資,他就提出了辭職,也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第一次所盜的贓物,因為自己“不懂行”,進口摩托車僅賣了900元,而玉石也只賣了1000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