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建居住區與幼兒園需同步建設同步交付

2016-03-21 09:00:3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日前,山東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印發山東省城鄉居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將與新建居住區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優先辦成公辦幼兒園。政策將於2016年4月1日起實行。

   日前,山東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印發山東省城鄉居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將與新建居住區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優先辦成公辦幼兒園。政策將於2016年4月1日起實行。

   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區和舊城改造居住區項目,按照每3000—5000人口設置1所6個班以上規模幼兒園的標準規劃建設配套幼兒園。規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區,規劃部門應合理規劃幼兒園配建項目。

   此外,因城鄉規劃建設等原因需要徵收幼兒園土地、房屋的,應當按照幼兒園規劃佈局予以重建,或者依法予以補償,補償費全部用於幼兒園建設。確需異地重建幼兒園的,應當先建設後徵用。需要原地重建幼兒園的,應當做好在園幼兒的安置工作。

   規劃建設的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應向本居住區提供普惠性服務,優先滿足本居住區適齡子女入園需求。新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辦成公辦幼兒園,或由教育行政部門無償委託具有資質的、社會信譽度高的幼兒教育專業機構、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並嚴格按照政府定價或指導價收費。配套幼兒園屬於公共教育資源,未經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拆改或閒置,嚴禁出租、出售、轉讓、抵押或改變用途。對於已經改變性質和用途的,要限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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