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公司做擔保騙取合約機 濟南一女子跑路被判三年

2016-03-16 14:38:05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謊稱為公司員工辦理合約機業務,騙取23部手機的濟南一女子李雪(化名)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批捕。近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裁決,依法判處李雪有期徒刑三年。

   齊魯網 濟南3月16日訊 (記者 張帥 通訊員 段全志)謊稱為公司員工辦理合約機業務,騙取23部手機的濟南一女子李雪(化名)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批捕。近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裁決,依法判處李雪有期徒刑三年。

  李雪今年32歲,家住濟南市,中專畢業。自2014年3月起,自稱濟南某技術公司的員工,利用公司之便,先後7次在本市某通訊公司營業廳辦理合約機業務,共辦理了“後付費用戶無預存優惠購機單位入網合同”19部蘋果5S手機、4部三星NOTE3手機。手機被取走後,通訊公司工作人員卻發現大部分手機均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月繳納話費並欠費停機。隨後,向公安機關報警。

  據了解,李雪賣過化粧品、經營過童裝店等,做過很多工作,各行各業有很多朋友。于2014年3月初,經朋友楊婷婷(化名)認識了濟南某技術公司的總經理閆磊(化名)。這段時間,閆磊的公司因資金緊張,且其本人在銀行有不良信用記錄,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繼續貸款,通過楊婷婷得知李雪人脈較廣,可能會有辦法幫忙辦理貸款,就找其李雪幫忙此事。李雪得知此事後,一邊讓閆磊把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公章、身份證件等資料交給自己去辦理貸款業務;另一邊以辦理貸款為由,蠱惑楊婷婷一起辦理“不需要預存話費”的手機合約機業務。隨後幾天,二人分7次使用閆磊技術公司擔保的方式,在濟南通訊公司某營業廳辦理了20多部蘋果5S、三星NOTE3手機(價值共計114532元)後,不但自己使用,而且轉贈或者出售他人。

  不久,通訊公司工作人員發現,不少手機並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月繳納話費並出現欠費停機的情況,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並多次與李雪聯繫要求及時繳費。每次接聽催繳電話,李雪均以本人在外地等各種理由推託。無奈之下,通訊公司的工作人員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警方接到報警後,于同年7月,在本市某區賓館內將李雪抓獲。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雪蠱惑他人騙取合約機,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但是能夠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能夠賠償被害單位部分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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