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一女子建大花園內停車卻被鎖 物業索要50元罰款

2016-02-27 10:11:10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昨天晚上,濟南的荊女士開車去建大花園小區看望朋友,沒想到等她要離開的時候,卻發現進來容易,出去難!

車輪被上鎖

車輪被上鎖(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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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貼的公告(視頻截圖)

  齊魯網2月26日訊 (山東臺記者 唐福晨 焦雨露)昨天晚上,濟南的荊女士開車去建大花園小區看望朋友,沒想到等她要離開的時候,卻發現進來容易,出去難!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前天晚上,邢女士去建大花園看望老朋友,她在小區門衛那押下行車證後,就順利進入小區,並把車停在朋友家樓下一個自認並不礙事的地方。1個小時後,當她回到車跟前,在車窗上發現了一張告知函。

  荊女士説:“它上面寫的是‘如不聽勸阻將對您的車輛進行上鎖’這句話。讓我理解的就是,應該是還沒有上鎖,因為我馬上要把車挪開,所以當時我就啟動了車。”

  就在荊女士準備開車離開時,卻突然聽到咣當一聲巨響,車輛走不動了。這時候荊女士繞到車的右邊才發現右輪已經被他們上鎖了。

  一看車輪被鎖住,荊女士就趕緊找到了小區物業,要求開鎖,不過物業工作人員説,因為邢女士停車停的不是地方,要交50元罰款後才行。

  荊女士説:“他説就是停車費,我説我停了一個小時,你這不也是天價嗎?他説因為你違反了我小區的規定,收50塊錢才能給你開鎖。”

  昨天上午,荊女士把車開到4S店做檢查,發現車底一塊擋板出現了裂縫,需要花費900多塊錢更換。於是荊女士隨即找到建大花園物業討説法。她認為:自己亂停車確實不對,不過建大花園物業對她的車輛進行管理時,提供的那張告知函上沒有明確説明已經鎖住車輪,導致愛車受損,所以物業也難辭其咎。

  除此之外,荊女士説,當時物業工作人員沒有給她開票據,而是承諾明天給開,可現在對方又改口了。這位物業工作人員説,他們無法提供收款單據,而且對於邢女士維修車輛産生的費用,他們建議邢女士先走法律程式再説。

  京魯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此表示,交錢不給單子是不對的。

  【編後】這件事情雖然不大,但卻反映了一個不小的問題。一個人做錯了事兒,確實應該得到及時糾正或者處罰。但在對錯誤行為進行處理的時候,本身也要遵規守法,別説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了。亂罰款的性質其實比亂停車的問題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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