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辦的2名動物檢疫員經法院審理,分別因犯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被作出有罪判決。
被告人宗學梅,女,47歲,淄博市淄川區羅村鎮文星屠宰場動物檢疫員。
被告人宗學梅受區畜牧獸醫局委託履行生豬屠宰檢疫工作職責過程中,2013年5月至2014年底,違反工作職責,未按規定管理空白動物檢疫合格證,未認真履行出證職責,致使文星定點屠宰場負責人為未經檢疫的豬肉肉品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致使轄區內未按規定檢疫、宰殺的1230頭生豬流入市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被告人李樹業,男,53歲,淄博市淄川區太河鎮農機獸醫站站長、太河鎮動物檢疫員、興業定點屠宰場負責人。
被告人李樹業受區畜牧獸醫局委託履行生豬屠宰檢疫工作職責過程中,2013年5月至2014年底,違反規定處理公務,為圖方便允許屠宰戶私自在家屠宰生豬,並出具檢驗合格證,致使轄區內未按規定檢疫、宰殺的1530頭生豬流入市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涉案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食品藥品安全,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
淄博市淄川區檢察院認真貫徹上級部署,強化法律監督職能,開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聯合多部門共同“亮劍”,對不按規定檢驗檢疫私設屠宰場屠宰生豬的非法經營案件25件27人,生産銷售假藥案2件17人,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6件7人依法批准逮捕,對2名動物檢疫員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提起公訴。
同時發出檢察建議,督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源頭監管,推動建立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長效機制,保障了“百姓餐桌上的安全”,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