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男子派出所門口賣倣真槍 槍被沒收人被拘留

2016-02-24 17:44:17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2月5日,濟南市長清區張夏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銷售倣真槍案件,此案件係近年來長清分局查處的首起銷售倣真槍案件。而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男子擺攤的地方距離派出所不到一百米。

民警繳獲的倣真槍。

民警繳獲的倣真槍。

  齊魯網2月24日訊 (通訊員 李猛)2月5日,濟南市長清區張夏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銷售倣真槍案件,此案件係近年來長清分局查處的首起銷售倣真槍案件。而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男子擺攤的地方距離派出所不到一百米。

  2月5日,是羊年的臘月二十七,張夏集市上人聲鼎沸,熱鬧非凡,到處充滿春節忙年的歡快氣息。下午四點左右,張夏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距離派出所不到一百米的地方,一名男子在馬路北側擺攤銷售玩具槍,經檢查其中部分玩具槍無論從外形、顏色還是尺寸上均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近似,且能發射彈丸,民警憑直覺判斷此種玩具槍屬於倣真槍範疇。

  面對民警的檢查周某略顯慌張,承認其正在銷售玩具槍的同時還不忘向民警提出能否看在過大年的份上放其一馬。由於周某所銷售的玩具槍外形酷似真槍,且能發射塑膠彈丸,具有一定的殺傷力和危險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來危害公共安全,為了確保轄區群眾安全,民警依法查扣了周某銷售的部分涉嫌屬於倣真槍範疇的玩具槍和塑膠BB彈一宗。

  查處倣真槍案件的關鍵是涉案玩具槍能否認定為倣真槍,為了查明案情,辦案民警在向治安大隊彙報後立即攜帶查扣的玩具槍趕往分局。治安大隊徐傳忠大隊長指示,倣真槍認定一定要遵循“科學、嚴謹、細緻、經得起考驗”的原則,在徐大隊的精心指導下,荊安中隊長、曹斌副中隊長歷時3個半小時,對送檢的玩具槍逐一進行認定,共認定16支為倣真槍,並出具了倣真槍認定書。據悉,這也是長清分局歷史上出具的第一份倣真槍認定書。

  考慮到周某到案後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事實,態度較好,在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之規定,周某因銷售倣真槍被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三日,並沒收16支倣真槍和塑膠BB彈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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